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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劳动争议案件庭审程序规范(试行) |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劳社[2002]112号(有效) 为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我省劳动争议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结合劳动争议案件开庭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庭前准备 开庭前,书记员查明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及有关人员到庭情况。 1、若双方当事人均到庭,首席仲裁员宣布进入庭审程序。宣布词: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进入庭审程序。 2.若一方当事人无故未到庭,又未委托代理人出庭,首席仲裁员视情延长0.5-1小时开庭。若仍未到庭,则不进入庭审程序。仲裁庭另行安排开庭时间,并将书面开庭通知送达双方当事人。 3.再次开庭时,若双方均已到庭,则进入正常庭审程序。若一方当事人仍不到庭的,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按缺席仲裁。若双方均未到庭的,按撤诉处理。 二、宣布开庭纪律 书记员宣布仲裁庭纪律。宣布词: 1、仲裁庭内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准随便走动,不准喧哗、鼓掌、吵闹,不得使用无线寻呼机、移动电话或进行其他妨碍仲裁的活动; 2.非经仲裁庭许可不得发言、提问; 3.非经仲裁庭许可,不得拍照、录音、录像; 4.仲裁庭内禁止吸烟; 5.旁听人员非经仲裁庭许可,不得记录; 6.对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人,由仲裁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情节给予训诫;情节严重的,责令其退出仲裁庭。对于严重违反仲裁庭纪律的当事人,申诉人按撤诉处理,被诉人按缺席仲裁;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宣布开庭 首席仲裁员宣布开庭。宣布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在开庭审理×××诉××××××劳动争议案。 四、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 首席仲裁员宣布。宣布词:本庭由首席仲裁员×××、仲裁员×××、仲裁员×××组成,×××担任(兼任)书记员。 五、核对当事人身份 首席仲裁员按以下顺序核对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身份: 1、申诉人说明自己的姓名、年龄、民族、工作单位,现详细住址; 2.申诉人委托代理人说明自己姓名、工作单位、委托权限; 3.被诉方说明被诉人单位全称、单位性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4.被诉人委托代理人说明自己姓名、工作单位、委托权限; 5.首席仲裁员询问: 申诉人对被诉人的情况是否有质疑? 被诉人对申诉人的情况是否有质疑? 六、宣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首席仲裁员宣布。宣布词: 1、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1)委托代理人; (2)申请回避; (3)提供证据; (4)进行辩论; (5)请求调解; (6)提起诉讼; (7)申请执行等。 2.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 (1)依法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 (2)遵守仲裁活动的程序; (3)如实回答仲裁员的提问; (4)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 (5)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调解协议等。 3、首席仲裁员询问: 申诉方是否听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是否请求本庭组成人员回避? 被诉方是否听清自己的权利与义务?是否请求本庭组成人员回避? 4、若一方提出回避请求,首席仲裁员宣布有关事项。宣布词: (1)请求回避方陈述理由; (2)仲裁庭暂时休庭,仲裁委员会讨论是否同意回避; (3)宣布讨论结果。宣布词:经仲裁委员会研究,不同意××方要×××仲裁员回避的请求,继续开庭。 (4)若同意回避,则宣布休庭。 七、仲裁庭调查 首席仲裁员宣布进行仲裁庭调查。宣布词:现在进行仲裁庭调查。 1.申诉人宣读申诉书(请求事项、事实、理由)。 首席仲裁员询问:申诉人对请求事项有无补充说明? 如申诉人的申诉请求不明确,应要求加以明确;如申诉人追加、变更申诉请求,应要求其庭后提交书面的请求。 2.被诉人宣读答辩书。 3.双方举证、质证: (1)申诉人举证; (2)被诉人质证; (3)被诉人举证; (4)申诉人质证 4.申诉人回答本庭提出的问题: (按调查提纲提问并核实当事人提交的证据) 5.被诉人回答本庭提出的以下问题: (按调查提纲提问并核实当事人提交的证据) 6.(若有证人)传唤证人出庭。 (1)查明证人身份(姓名、年龄、工作单位、住址) (2)宣读证人应履行的义务。宣布词:证人有义务协助仲裁庭调查案件事实,必须实事求是地提供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对所提供的证据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首席仲裁员询问:证人是否听清了上述义务? (3)证人回答本庭提出的问题: (按调查提纲提问并核实证人提交的证据) (4)申诉人向证人发问; (5)被诉人向证人发问。 八、仲裁庭辩论 仲裁庭辩论,双方当事人应围绕本案争议所涉及的请求事项、主要事实和证据进行。 1、申诉人发言; 2、申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发言; 3、被诉人发言; 4、被诉人的委托代理人发言。 (引导当事人进行辩论) 5、双方意见清楚后,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庭辩论结束。宣布词:双方的意见本庭已经清楚,仲裁庭辩论结束。 九、仲裁庭调解 1、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庭调解。宣布词:本着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则,现在进行仲裁庭调解。 2、首席仲裁员询问: 申诉人是否愿意调解? 被诉人是否愿意调解? 3、若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仲裁员可根据案情,组织双方当事人当庭调解,必要时也可以分别做调解工作。如调解达成一致意见,书记员应将调解协议记入开庭笔录,并让双方当事人签字。 首席仲裁员宣布调解意见。宣布词: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现在闭庭。庭后本委将制作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4.若有一方当事人不愿调解或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首席仲裁员宣布结束调解。宣布词:现在结束调解程序,仲裁庭休庭合议,××时继续开庭。 十、继续开庭 1.首席仲裁员宣布仲裁庭裁决: (1)当庭裁决。宣布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诉×××××劳动争议案,经开庭审理,仲裁庭休庭合议,现做如下裁决:×××××××××。 今天是口头裁决,本庭将在××日将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裁决内容以裁决书为准。 (仲裁庭当庭裁决的,应当在七日内发送裁决书)。 (2)不当庭裁决。宣布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诉×××××劳动争议案,经开庭审理,仲裁庭休庭合议,因×××××,本庭不作当庭裁决,本庭将在×××××之后,择日作出裁决。 2、首席仲裁员宣布有关权利。宣布词:如不服本裁决,当事人有权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首席仲裁员询问: 申诉人是否听清上述权利? 被诉人是否听清上述权利? 3、首席仲裁员宣布有关事项。宣布词:庭后双方当事人审阅庭审笔录,并签字,记录中如有遗漏或差错的,当事人有权提出补正。 十一、宣布闭庭 首席仲裁员宣布闭庭。宣布词:现在闭庭。 发布日期:20020900 执行日期:20020900 |
时间:2008-12-06 09:50:29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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