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日期:20060619 实施日期:20060619 颁布单位:民政部区划地名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区划地名处、勘界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区划地名处,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地名主管部门:
《中国行政区划网》(www.xzqh.org.cn,www.xzqh.cn)是民政部区划地名司主办的非盈利性官方网站。网站自2003年正式运行以来,在宣传国家行政区划、地名、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工作等有关政策法规,推动区划地名业务工作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宣传力度,开展为民服务,推进数字地名建设,网站于2006年进行了全新改版,重新整合了网站资源和栏目设置。为进一步加强《中国行政区划网》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工作方式转变的要求,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区划地名司在现有网站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发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对非涉密公文将以在网站发布为主。同时,通过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各地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区划地名司将通过网站及时公布行政区划、地名、边界管理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发布全国行政区划调整、地名命名更名、边界管理的公告,下发区划地名司非涉密的指导性文件、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及有关通知,开辟专栏通报当前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等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各项业务的检查、指导和督促。
三、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请各地积极做好配合网站运行的工作,及时提供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作动态、调研报告和相关信息。各地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广泛参与网站的信息化建设,力争通过参与网站信息化建设,运用信息化的工作手段,达到提高工作效能、加强宣传力度的目的。年终我司将对优秀政务信息进行评比表彰。
四、建立中国地名网站联盟。中国行政区划网将与各地建成的地名网站进行链接,也请各地地名网站同中国行政区划网进行链接,建立中国地名网站联盟,形成合力,推动数字地名建设纵深发展。
五、请各省、自治市、直辖市指派一位同志作为网站的信息联络员,具体负责对上联络、信息上报和对下传达工作。联络员的联系方式及政务信息请发至ych@mca.gov.cn。
民政部区划地名司
二〇〇六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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