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公布外劳力就业的规定
 

文件依据:沪劳保就发(2004)33号

     一、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审批取消后,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都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

     二、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到单位生产经营所在地的区县职业介绍机构外来从业人员就业服务窗口办理。

     三、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可以与综合保险登记手续一并办理。

     四、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市劳动保障局

     2005年1月14日

 

时间:2008-12-03 16:18:00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