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2006]279号
颁布日期:20061106 实施日期:20070301 颁布单位:建设部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交通委、建设局): 为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的需要,提高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工作的质量,我部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请你们认真贯彻执行,并将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反馈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建设部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