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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的通知 |
晋政办发[2002]6号
吕梁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二月十九日
山西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省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在省委、省人民政府和省禁毒委员会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禁毒工作方针,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禁毒工作。同时,要加强各成员单位间的密切协作,推动禁毒斗争全面深入开展。具体职责如下: 一、深入开展毒情调研,准确把握毒情动态,掌握全省毒品违法犯罪的特点和规律,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二、指导、监督、全省涉毒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协调、参与省内跨市(地)毒品案件的侦查,直接办理上级交办和跨省(区、市)毒品案件。针对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斗争、专项治理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的集中宣传活动和经常性的毒品预防教育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省禁吸戒毒工作,会同卫生、司法等部门做好戒毒场所的监管工作,审批全省强制和自愿戒毒机构。 |
时间:2008-11-16 15:46:58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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