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发[1999]238号

发布日期:1999-12-1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和初任培训工作,根据《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实际情况,总局制定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任职培训实施办法》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并切实把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公务员培训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时间:2008-11-07 16:24:21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