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中旬至12月,省教育厅将联合公安厅、综治委等单位对校园安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重点为高校的安全隐患。同时,省教育厅要求禁止在校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许多高校的安全工作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几个“跟不上”:建设规模扩大了,但是条件保障跟不上;学生构成复杂化,相应的管理却跟不上;相关制度健全了,但是落实跟不上;学校及周边环境有所反弹,但是整治跟不上;网络智能化水平提高了,但是落实跟不上。
另外,一些高校的消防设备老化,不符合相关要求;校园内交通管理无序,机动车、自行车乱停乱放,有的甚至堵了消防通道;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存在隐患,一些基本制度不落实,使得食源性中毒事件存在可能性;体育器材以及一些实验室、游泳池、礼堂等存在安全隐患等。
为此,省教育厅要求全省高校加强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自救自护能力,安全教育要贯穿在入学到毕业的日常教学中。同时强化安全工作责任制,安全成绩计入学校考核主要内容,并实现“一票否决制”。加强门卫和验证制度,制定突发性事件预警预案,畅通信息渠道。实行24小时治安巡查、巡逻制度,还要有领导带班。最后,加大投入,实现人防、技防和物防三位一体。食堂不能一包了之,以包代管。加强公寓管理,用制度化严禁私拉乱接现象,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校学生在校外租房住宿,同时最大限度做到按照班级安排学生住宿。一些高校如果宿舍不够用,需要在外租房,要经过安全鉴定。
此外,还要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逐级签订安全责任书。严禁组织学生在干道上进行集体活动,严禁机动车驶入教学区,自行车不允许停放在教学楼前、楼道、消防通道等地段。加强实验室管理,要有专人值班。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体育器材,严禁购买劣质体育器材。加强校园的网络管理,防止有害信息传播,实行实名登记制度,发现有害信息及时予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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