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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 |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山西省律师执业条例》的要求,本所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 一、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律师法。 二、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执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服务大局,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和正义。 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职尽责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四、正确处理同行之间的关系,尊重同行。在开展业务活动中,遵守诚信原则,公平、平等竞争,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不正当竞争。 五、律师受本所指派接收承办案件后,要依法向当事人分析案件情况,不得误导当事人。并保证收案和办案质量,严格收费制度,杜绝私自收案和私自收费的情况。 六、不向当事人承诺包赢官司,不向当事人吹嘘自己与法院或者办案人员的私人关系。 七、坚持执业为民,勤勉尽责,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回扣性质的费用。不向法官或者有关人员送礼,也不指使当事人向有关办案人员送礼,不在办案期间请办案人员吃饭、娱乐等。 八、严格保守在执业中所获知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利用所掌握的秘密获取利益。 九、按照国家规定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尽职尽责,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服务。 十、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
时间:2008-06-22 09:28:22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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