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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等关于印发《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精神,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会同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环保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起草了《2006年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并经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
时间:2008-06-18 08:26:02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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