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规速递 » 传销管理类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非法传销企业予以"取缔"是否包括"吊销营业执照"问题的答复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工商公字[1997]第322号 【发布日期】1997-12-30 【生效日期】1997-12-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非法传销企业予以"取缔"是否包括"吊销营业执照"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7]第322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时间:2008-04-12 22:04:27 点击数:0 |
上一篇: 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诉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
下一篇: 传销管理办法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