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非法传销企业予以"取缔"是否包括"吊销营业执照"问题的答复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工商公字[1997]第322号
  【发布日期】1997-12-30
  【生效日期】1997-12-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对非法传销企业予以"取缔"是否包括"吊销营业执照"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7]第322号)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非法传销企业予以"取缔"是否包括"吊销营业执照"问题的请示》(苏工商[1997]10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传销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一)项中规定的"取缔",包括吊销营业执照。在执法中,应区别具体情况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轻微的,可制止其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营业执照。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时间:2008-04-12 22:04:27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