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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安服务公司征免税的通知 |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局关于对保安服务公司征免税的通知 (1989年9月15日(89)国税所字第1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省辖市税务局: 一、免征保安服务公司1989年度的国营企业所得税。 二、保安服务公司应照章缴纳营业税。个别企业纳税有困难的,可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由税务机关给予适当的减免税照顾。 |
时间:2008-06-03 18:43:57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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