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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早婚?为什么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是违法的?

  违反婚姻法关于婚龄的规定,过早地自行结婚,就是早婚。这种婚姻,即使是出于双方自愿,也是不合法的。

  我国旧社会长期盛行早婚,有的才14岁、15岁,甚至更早就结婚,这同封建宗法观念以及落后的经济条件有密切关系。早婚逐渐成为中国婚姻制度根深蒂固的传统,而且一直影响至今,特别是农村等偏远地区更为突出。1949年,我国有半数妇女在不满18岁时结婚。建国后,国家大力提倡晚婚,并在1950年婚姻法规定:"男20岁,女18岁,始得结婚。"低于这个年龄就不予登记,不准结婚。这是针对我国早婚习俗而定的,而并不是说这个年龄最合适。我国青年发育到完全成熟一般约在23岁到25岁之间,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1980年新婚姻法规定:男22周岁,女20周岁为最低的婚龄。这个法定婚龄适合我国青年长身体、求知识、作贡献的要求,符合现代各国呈现的推迟结婚的普遍趋势,它兼顾了我国城乡的实际情况,是完全可行的。但是,近几年来,由于种种原因,某些地区早婚又有发展蔓延的趋势。目前,全国早婚人数高达当年结婚人数的20%左右,早婚仍是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未成年人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时期,过早地为其订立婚约,促其早恋、早婚,不仅影响其身心健康,而且影响其学习、事业和前途。从总体上看,由于未成年人社会成熟度不够,缺乏深思熟虑,不善于处理早恋、早婚与学习、工作的关系,他们不完全具备缔结婚姻所必需的智力水平和社会经验,有些甚至对结婚行为的性质都不了解,往往造成不良的后果,而且会成为社会上的一个不安定因素。更重要的是,未成年人均为不满18周岁的人,为他们订立婚约,违反了我国婚姻法,是违法的行为。不到法定婚龄的早婚,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政府均可依法宣告早婚无效。对早婚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可视情节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其它法律制裁。

  另外,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大多属父母家长包办婚姻,有些还属于买卖婚姻,未成年人难以表达自己的意志,只能盲目听从父母家长的安排。对包办、强迫或买卖未成年人早婚的人,应给予一定的法律制裁。拐骗妇女使其与他人早婚的,或暴力干涉妇女婚姻自由使其早婚的,应由人民法院依法追究犯罪者的刑事责任。再者,早婚往往导致早育,这几乎是一个普遍规律。据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抽样调查统计:1987年早婚人口所生的新生婴儿达250万,而同年我国新生人口总数为1500万。早婚不但增加了国家的人口压力,而且也损害妇女的身心健康,并且可能危害下一代的健康。

  综上所述,无论出于什么动机,为未成年人订立婚约均违反了我国婚姻法中有关法定婚龄的规定,违反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原则,违反了我国宪法有关计划生育的原则,甚至有的是破坏社会主义婚姻制度的包办、买卖婚姻,这都是违法的。

时间:2008-05-18 11:11:42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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