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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不准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修订)》第36条规定:"中小学校园周边不得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 1995年春节前夕,16岁的少年李洪生与同学来到一家电子游艺厅玩游戏机20分钟后,李洪生猝然昏迷倒地,当即被送往10米远的市医院,虽经医务人员竭尽全力抢救,李洪生仍因玩游戏机精神高度集中和紧张而辞别人世。 李洪生生于1979年,1994年从一所中学考入一中专学校学微机技术。他是班级的文体委员,是校运动会200米跑纪录创造者,是全校男子1500米中长跑第二名,但他酷爱游戏机,有时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最终命丧游戏机旁。 因此,国家为了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规定未成年人不准进入娱乐场所。娱乐场所的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尤其是经营者,他们每天直接经营这些场所,是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的责任承担者,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准未成年人进入娱乐场所。
对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娱乐场所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06修订)》第66条规定:"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时间:2008-05-18 11:00:37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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