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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律师事务所之发展 |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王广富 夏丽琴 伴随着国办律师事务所最后一轮改制工作的完成,合伙所成为律师事务所的主要组织形式。在这一体制下如何顺应现今社会对律师执业活动更高、更新的需求,实现律师专业化分工和律师事务所"上规模、上档次、上效益"的发展目标,越来越引起社会和律师界的关注。能否确立正确、统一的建所方针,是决定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建设成败的关键和前提。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是1998年12月26日经长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以长编办发[1998]52号文批复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并经山西省司法厅于2000年2月28日批准,2000年5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的自收自支的国资所。2000年9月1日根据国务院、司法部关于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脱钩改制的文件精神,整所又转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于2002年9月18日成立了"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固定办公场所的大型综合法律服务机构。2004年6月8日从长治市司法局搬迁至新址(长治市西大街58号),面积1006平方米,实现了办公区与接待区的分离,会议室和贵宾室可举行各类会议、讲座等。所里配有微机、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传真机、电话、交通工具等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并有独立网站和电子信箱,律师可随时在互联网上查阅、浏览资料,实现了人均有电脑、有电话,达到了无国界交流。并开通了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2030110和法律服务热线电话2030148,可为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弱者、残疾人及军人等提供法律帮助。所内设有国际业务、公司证券业务、金融保险业务、诉讼业务、非诉讼业务、仲裁业务、房地产业务、工程建设业务、知识产权业务、人身损害赔偿业务、法律援助业务、维权业务、综合法律业务等十三个专业部及下设36个组和法律研究开发中心。20余名执业律师均具有三年以上执业史,聘用专家16名,聘请社会监督员8名,辅助人员6名,均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形成了"健杰律师专家智囊团",使我所可以胜任各方面的专业法律工作。并建立健全了政治与业务学习制度、收结案审批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32项。高素质人才的聚集和业务分工的高度专业化以及现代化的办公设备,保证了我所律师高效率、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目前北京、上海已有一些律师事务所实现了合并。应当看到,规模化、专业化是一个必然趋势。美国从80年代开始形成了全国性的和国际化的律师事务所合并的潮流,这些合并后的大中型律师事务所在世界各地都设有分所,真正实现了跨国经营。90年代初,法国律师面对美国和欧共体国家的大型公司化律师事务所的强烈冲击,也选择了国内重组和跨国联合的方案,一改过去律师事务所规模小、人员少、专业分工差的弱点,实现了律师所集团化的改造,从而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可见,正如其他产业的发展趋势一样,律师事务所的经营也由分散的、小规模的经营走向了兼并联合的大规模化经营,这是历史的必然。当然,这是大气候,但并不意味着小型律师事务所就没有生存的余地了,国外也有许多少数几个人合伙或者个人开办的小型所,他们通过自己的专业化、特色化服务,也在市场占有了一席之地。 现阶段,我国已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已经逐步参与到国际大市场中去,律师事业重建以后经过二十多年的积累,也为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当前形势下,律师事务所如何发展?各个律师事务所基于自身的具体情况会做出不同的选择,但在众多选择中,走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集团化、国际化发展的道路,才是律师事务所发展壮大的有效途径。 一、规模化。是指律师事务所的员工人数、办公设施、资产总值、营业额和盈利,它反映一个律师事务所的经济实力和经营能力的大小,只有上规模的大所,才能有足够的律师承接大型任务,完成较大的项目,并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采取强强联合、以强带弱、跨区联合等形式合并律师事务所,实现人才的优化配置组合,提高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和整体竞争能力。随着规模化的发展,还应当注意培养律师事务所的专门管理人才,以使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科学、合理,物尽其用、人尽其才,求得最佳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需要改进的内容有扩大律师队伍、扩大所的核心力量、设立分所、兼并小所等。 二、规范化。是指优化的管理体制、机制和科学的管理制度及法制调控。包括四个层次的内容:一是加强法制调控,强化律师协会的行业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律师管理法规体系。二是强化、优化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是规范化管理的重中之重,是律师行业管理的基础。包括实现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相分离、适时调整增减事业部制和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等。律师事务所的内部管理应当有章可依,实现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避免管理中因事而异、因人而异现象的发生,避免管理工作的随意性。因此根据律师事务所章程制定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实现规范化管理的首要条件,只有在管理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照章办事,才能实现规范化管理的目的。并且为了保证日常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还需要明确日常管理者的责、权、利,并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日常管理者在维护律师事务所利益的前提下能够自由的行使管理职权。三是律师自身自律管理,律师工作是个独立性和自治性很强的工作,决定了律师个人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范围。四是加强律师执业环境的管理。 三、专业化。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指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化,为专门行业提供专门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是社会化分工所要求的。首先内部机构必须向专业化发展,坚持统一的运作和管理。要"化竞争为合作","变个体为整体","变多样化为专业化",实现人才、资本、业务、行政一体化。其次要注重整体效益。做到经济利益统筹兼顾,内部平衡,事先协商。还必须要规范专业化的执业标准。应当在统一的时间内统一执行标准的"律师执业规范",并且涵盖到律师执业的任何方面。并使专业培训制度得以执行。最后还应建立统一的专业文化和形象。专业化律师事务所的文化应体现在敬业、自律、团队、诚信等方面。对外形象则包括全部行文信函、装帧装饰、名片、律师的电子信箱等,使其设计风格都做到整体统一,并在律师事务所内统一实施,能体现和表现专业化律师事务所运作的优势和特点。为此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建立了自己独特的各项理念:(一)建所理念:操守廉正、坚持原则、伸张正义、维护法律。(二)做人理念:忠于事实、勇担道义、刻苦钻研、真诚服务。(三)服务理念:情系人民、援助弱小、诚实守信、勇于奉献。(四)执业理念:廉洁自律、敬业勤业、严密审慎、讲求效率。(五)管理理念:规范行为、忠于职守、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六)合作理念:互相尊重、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发展。(七)团队理念:专业分工、注重实效、团队协作、共创品牌。(八)发展理念:以人为本、精诚团结、与时俱进、求实创新。二是指律师个人的专业化,现代的社会分工需要律师专门跟踪某项法律,成为某一个领域内的专家,以提供优质的国内外法律服务。律师分工专业化的效果是专业化程度提高,更能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同时要严格把好律师进所关,不断清理、淘汰不合格人员,保证律师队伍的质量。只有建立一支高素质、高境界、高度团结的律师队伍,才能尽快树立和塑造名牌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形象。 四、集团化。所谓律师集团,国家目前尚未界定,参照企业集团的规定,律师集团是经大中型律师事务所为核心,以特色品牌的法律事务为龙头,同非诉讼业务前后期相关单位,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按控股参股和契约关系组成人财物三统一,组成具有多层次、多元化、股份化、垄断性的联合实体。组建律师集团,在集团内部建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是律师集团增加凝聚力、向心力的关键,一定要坚持集团的体制、模式、结构和机制运作。 五、国际化。是指律师事务所参与律师服务国际市场竞争的程度、规模、深度、广度、效益。从我国律师事务所的实际状况出发,改进的主要内容一是"请进来"。可以聘请外国律师进行专题讲座,聘用外国律师到国内律师机构工作等;二是"派出去"。有计划的选派优秀骨干律师到国外律师机构短期工作或学习。并可遵照有关规定到国外设立分支机构等。《律师事务所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在外国设立分支机构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设立时间满二年;(二)有执业律师十人以上,其中能熟练运用外国语工作的不少于三人;(三)在提出申请之日前二年内未受过惩戒处分;(四)具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办公通讯设备和其他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务的工作条件。";三是同外国、港澳台律师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交流,在相互交流与合作中广泛汲取营养,取长补短,提高国内律师业国际业务中的知识水准、办案技巧等竞争能力;四是采用"借船出海"、"借鸡生蛋"、"借蛋孵鸡"的战术实现跨国经营战略。 中国律师事务所实现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的过程,是我国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调整结构、优化组合、优势互补,形成群体规模优势的深化改革过程,精心组织,加快实现这一进程,对我国律师产业的振兴与发展必将开创新格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也将着眼于"规模化、规范化、专业化、集团化、国际化"的目标,本着"操守廉正"之建所理念,以专业化发展为立身之本,以协作高于自我的团队精神构建独具个性的健杰文化,使其产生强大的凝聚力。年富力强、丰富的实践经验、良好的职业修养以及对法律的深层理解,是健杰律师充满自信的可靠资本!我们将用无尽的知识和智慧为社会创造出更多更大的财富!每位律师也都以热情的态度、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促进着社会的公平、公正! |
时间:2008-04-09 17:54:23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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