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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律师学习探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于2015年6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近日,本所组织律师对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进行了学习探讨。 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出台,对长久以来民间借贷的法律认定、纠纷解决方式产生了极大的调整。这也是最高法继1991年8月13日发布《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后,再次发布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这也意味着1991年版本的司法解释将正式被废止。同时,从今年的9月1日起,新的适用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的审判指导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将开始施行。 本所参与学习探讨的人员一致认为新法的施实必须要及时学习,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认真研究法规规定的修改情况,为以后在司法活动中做好充分准备,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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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9-30 17:49:28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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