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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交城山国家森林公园玄中寺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 |
二00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晋价费字[2003]375号 交城县人民政府:
你县交政字(2003)第13号收悉。为有利于玄中寺景区的开发和管理,优化旅游环境,适应当地旅游业的发展,经研究,同意交城县人民政府对玄中寺与交城山国家森林公园实行景点整合,统一售票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玄中寺与交城山国家森林公园整合为交城山国家森林公园玄中寺景区后,其门票价格为20元。对学生凭合法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对现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的优惠,按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执行;对旅行社组团的游客的优惠幅度,由景区自定。
二、售票事宜由县政府协调确定。
三、门票收入按比例分成,玄中寺与交城山国家森林公园各为门票收入的50%。门票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山西交城山国家森林公园门票。
四、本规定自二00四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
时间:2015-09-07 01:51:51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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