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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对榆次二中收费标准的批复 |
二00四年二月九日 晋价行字[2004]28号 榆次二中:
近年来,你校在历届领导和教职员工的努力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得到了不断提高,今年又建成占地200亩的新校区,学校的基础设施和教学设施得到较大改善,经省教育厅批准为省二类重点中学。依据省教育厅《关于认定榆次二中为省二类重点中学的通知》(晋教计财[2003]64号)文件意见,现将榆次二中高中学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从2004年招生开始,学费标准按原山西省教委、财政厅、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小学、普通高等学》校农林师范类专业、医学院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教计财[1999]7号)中二类学费标准执行,即每生每学期700元。
二、你校接文件后,到同级物价部门换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缴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并接收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
时间:2015-09-07 01:45:50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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