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规速递 » 鉴定管理类 |
涉违反鉴定纪律、进入“老赖”名单等原因 |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按规定取消了青岛金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等4家机构在青岛市法院的司法鉴定备选资格。
青岛市两级法院多次接到针对青岛金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青岛金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青岛立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和青岛中才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投诉。经查,青岛金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办理即墨市人民法院委托的某火灾损失鉴定时,勘验现场不认真、事实认定错误、鉴定意见失实,经青岛中院督办仍拒不更正,影响了案件的正常审理;青岛立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在办理青岛市城阳区法院、即墨市法院委托的工程造价案件鉴定时,鉴定意见书不严谨,存在明显错误,致使当事人信访;青岛金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办理案件时存在收费不规范的情况。另查,青岛金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青岛立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系从青岛金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分立而来,至今3个公司仍合署办公,法定代表人相同。青岛中才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因信用问题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已于7月20日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备选机构考评处罚细则》,青岛中院决定取消上述四家公司在青岛市法院的司法鉴定备选资格,同时警醒青岛市法院其他司法鉴定备选机构引以为鉴,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
来源:2015年8月9日人民法院报第1版
|
时间:2015-09-02 00:06:03 点击数:0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