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价房字[2003]138号
各市(地)物价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继续整顿规范建设项目收费要求,经研究,对清理的各市(地)物价中介机构收取商品房、社会营业用房等价格等级评审费(见附表)和《对省建委关于核定污水超标设施补偿费、城市排水监测化验费、排水许可证工本费的函的批复》予以取消,并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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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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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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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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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太原市房地产价格管理所收取商品房价格测算评审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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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1996]第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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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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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汾市房地产价格管理所收取商品房价格测评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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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1998]第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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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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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晋中地区《关于收取商品房价格测评费的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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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1998]第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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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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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临汾地区行署物价局“关于收取社会营业性用房租赁价格等级鉴定评审服务费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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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1998]第2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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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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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晋中地区行署物价局《关于收取社会营业性用房租赁价格等级鉴定评审服务费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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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1998]第4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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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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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同市物价局《关于收取社会营业性用房租赁价格及新建住宅、非住宅商品房价格评审服务费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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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1998]第4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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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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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临汾地区行署物价局“关于加强营业用土地出租价格管理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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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1998]第4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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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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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城地区物价局关于对社会营业用房租赁价格等级鉴定评审服务费问题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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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1999]第1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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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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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忻州地区行署物价局《关于对社会营业用房租赁价格进行评审、实行等级管理收取手续服务费的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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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1999]第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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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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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晋城市物价局“关于收取社会营业用房租赁价格等级鉴定评审服务费的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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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2000]第2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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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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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太原市物价局“关于收取房屋、商场柜台(阁)租赁价格等级评审费的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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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2000]第3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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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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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吕梁地区物价局《关于收取商品房价格测评费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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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2000]第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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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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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吕梁地区物价局《关于收取社会营业用房租赁价格等级鉴定评审服务费用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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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2000]第3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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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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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治市物价局《关于有关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请示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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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2001]第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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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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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建委“关于核定污水超标设施补偿费、城市排水监测化验费、排水许可证工本费的函”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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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价房字[1999]第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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