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法规速递 » 价格法类 |
信息产业部关于铁道通信信息有限责任公司600虚拟专用网业务资费标准的批复 |
二00三年五月十九日 信部清[2003]209号 一、600虚拟专用网(VPN)业务接入费和月租费 按照《国家计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的通知》(计价格[2002]1320号)的规定,虚拟专用网(VPN)业务接入费和月租费属于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管理的电信业务收费项目,以上资费由你公司各省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二、600虚拟专用网(VPN)业务基本通话费 网内呼叫通话费可在你公司现行国内长途电话、本地电话资费标准向下20%的范围内浮动。你公司各省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并报当地通信管理局和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网外呼叫及远端接入通话费按你公司现行国内长途电话、本地电话资费标准收取。VPN用户呼叫国际及港澳台长途电话,按你公司国际及港澳台长途电话的资费标准执行。 |
时间:2015-08-27 02:09:57 点击数:0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