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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2015年) |
城乡居民低保每人每月提高20元
2015年4月8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提高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下发的通知,全省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统一提高20元。该办法从今年1月1日算起。
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党和政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关心困难群众的重要举措。目前,我省约有230余万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城乡低保标准逐年提高,2014年我省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分别提高了28元、25元,达到379元、206元。
今年《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将提标政策落到实处,结合省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以及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等情况,科学合理制定保障标准。同时,要严格认定救助对象,确保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据《山西日报》
来源:2015年4月10日人民法院报第1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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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4-17 16:07:53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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