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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委“五条纪律” |
1、上班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岗,不用电脑玩游戏、炒股票和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切实 做到在位要在岗、在岗要履职、履职要尽责;
2、参加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会议,一律不得无故不到会或让人顶替;
3、工作日中午一律不准饮酒;
4、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各县市区委书记、市委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安排 休假,要向市委报告,各县市区长、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出差、出访、安排休假,要向 市政府报告,同时向市委报告;
5、发生重大情况须在第一时间如实向市委、市政府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 |
时间:2014-09-29 19:39:47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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