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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讲课交流会议第五堂——牛建民 |
2014年6月8日上午,本所律师讲课交流会议第五堂开课,本期主讲人为牛建民律师(实习)。 牛建民律师是本所实习律师,他主讲的题目是《历史与法制》,主要讲解的内容为“汉代高官贵族为何不愿面对‘刀笔吏’”和“中国历史上十大著名冤假错案”。 牛律师通过对历史中“刀笔吏”的讲解,透视了现代法治社会依然存在的一些现象,如2010年2月各大媒体报道,浙江省仙居县人民法院在审判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刘长春受贿案时,刘长春的辩护律师竟然在法庭上声称:被告人原是正处级领导,仙居县人民法院哪怕一个院长的级别也低于被告人的级别,只是副处级,不能审判刘长春这个正处级“领导”。这种官大于法、行政官与执法官论高低贵贱之别的荒唐言论,其实在骨子里与汉代的官员贵族一样,鄙视国家法律,歧视国家执法官员队伍。 课后,本所王广富主任通报了长治市律师协会文件长律奖惩字(2014)第2号《长治市律师协会奖励与惩戒委员会关于对赵红丽律师予以训诫的处分决定》及长律奖惩字(2014)第3号《长治市律师协会奖励与惩戒委员会关于对山西潞安律师事务所予以训诫的处分决定》,并传达了长治市律师协会长律字[2014]2号《关于转发山西省律师协会〈关于在全省律师队伍中开展“诚信执业、坚守法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文件,并要求全所律师严格自律,加强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水平,诚信执业、坚守法治。 |
时间:2014-06-08 20:01:13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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