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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 |
长地税公告【2014】1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晋商秩[2014]28号《关于印发集中清理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规定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11年已公告有效的文件,及公告后至今已发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14年5月5日局长办公会通过,现将《现行有效、全文废止失效、部分条款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发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长治市地方税务局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长治市地方税务局全文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3.长治市地方税务局部分条款废止或失效(拟修改)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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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5-08 15:20:38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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