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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三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
晋市政办〔2006〕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市属国有企业: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依法规范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市国资委等部门制定了《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实施办法》、《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这3个文件作为《中共晋城市委、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的意见>》(晋市发〔2005〕20号)的配套文件,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目 录
1.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实施办法 2.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晋城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 |
时间:2014-03-17 00:57:20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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