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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3年12月30日起,山西省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借采访之名进行敲诈 坚决打击 |
上党晚报讯 近日,记者从山西省省委宣传部获悉,为打击新闻敲诈行为,切实维护基层和广大群众利益,按照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由省委宣传部牵头,省新闻出版局、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联合省公安厅、省文化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等部门和组织,从2013年12月30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新闻敲诈”专项整治工作。
据了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任务是规范我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闻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业行为,坚决打击假新闻机构、假记者借新闻采访之名进行新闻敲诈的行为,坚决打击利用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进行敲诈勒索的行为。通过集中整治,要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坚决遏制“新闻敲诈”这一广受基层和群众深恶痛绝的不良现象,维护正常新闻采访秩序,保护新闻记者合法采访权益。(本报记者)
各有关职能部门公布了举报电话
山西省新闻出版局:0351~4922105 0351~4956066
山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0351~8302620
山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0351~4045577
山西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51~4956026
来源:2013年12月31日上党晚报第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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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1-03 18:31:46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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