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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执行山西省社区矫正若干工作制度的通知 |
晋司办[2012]207号 2012年9月8日 各市司法局: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提高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省厅在充分调研讨论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山西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等13项工作制度,各项工作制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请各市司法局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对于实施情况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
附件:
1、山西省社区矫正人员考核奖惩办法
2、山西省社区矫正委托调查评估制度
3、山西省社区矫正人员思想动态分析制度
4、山西省社区矫正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5、山西省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规定
6、山西省社区矫正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制度
7、山西省社区矫正队伍管理办法
8、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纪律
9、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
10、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11、山西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行为守则
12、山西省社区矫正志愿者工作制度
13、山西省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工作纪律 |
时间:2013-02-18 10:23:49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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