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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已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
法发〔2012〕27号
 
  第一条 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初次担任或重新担任法官职务的人员,应当以公开宣告誓词的方式,对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监督,作出郑重承诺。
  第三条 法官宣誓由本级或上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第四条 法官宣誓誓词为: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第五条 宣誓场地须悬挂国旗。
  领誓人、宣誓人统一着法袍或其他法官制式服装。
  第六条 领誓人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或其委托的资深法官担任。
  第七条 宣誓开始时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宣誓人面向国旗,立正站姿,举起右手,握拳过肩;领誓人持相同站姿位于宣誓人前方,逐句领读誓词,宣誓人齐声复诵;誓词宣读完毕,在领誓人读出“宣誓人”后,报出自己姓名。
  第八条 各级人民法院在举行重要活动时组织的重温誓词活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九条 本规定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强化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 锻造良好职业素养职业形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发布
初次担任或重新担任法官职务的人员应当公开宣誓
 
  本报北京12月23日讯 (记者 张先明)为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增强人民法官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宣誓规定》)。
      《宣誓规定》要求初次担任或重新担任法官职务的人员,应当以宣告誓词的方式,对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监督,作出郑重承诺。
     法官宣誓誓词是《宣誓规定》的核心内容。其中“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彰显了法官的使命意识、宗旨意识和法律意识。“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宣示了法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庄重承诺。“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表达了法官始终秉持“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原则,秉公办案,献身人民司法事业的决心和信念。
法官宣誓由本级或上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宣誓场地须悬挂国旗,领誓人、宣誓人统一着法袍或其他法官制式服装。领誓人由各级人民法院院长或其委托的资深法官担任。各级人民法院在举行重要活动时可组织重温誓词活动。
据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法官宣誓不仅是人民法官担任法官职务时的一项司法礼仪活动,同时也是人民法院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人民法官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法官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本报评论员
  
  法官宣誓是人民法院近年来积极探索实践的一项重大司法礼仪活动,对于强化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锻造良好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意义重大。这一规定,内容全面细致,有很强的操作性,有效解决了一些地方法院法官宣誓活动中普遍存在的依据欠缺、具体做法不统一、不规范等问题。在当前,对于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切实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指引和推动作用。
  法官宣誓的核心是誓词。现在规定的誓词,突出了法官的职业特点和审判工作的本质要求,文字简洁明了,朗朗上口,易记易诵。“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彰显了法官的使命意识、宗旨意识和法律意识。“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宣示了法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恪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庄重承诺。“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表达了法官始终秉持“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原则,秉公办案,献身人民司法事业的决心和信念。
  法官宣誓的要点是仪式。各地法院开展培育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活动,应当十分注重发挥法官宣誓这种仪式的作用。仪式是通过营造一种特定的氛围,来影响、调动法官的情感,引导、强化法官的价值取向。通过宣誓仪式,体现了法官的文化归属感和价值认同,使法官入职后便开始受到誓言和仪式的熏陶,慢慢接受誓言和仪式中传达出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仪式还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仪式的最大特点是气氛庄严、程式规范、意蕴深刻,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和巨大的心理暗示作用。在仪式举行的那一刻,法官被浓郁的崇高气氛包围,情感会得到震撼,心灵会得到净化,思想会受到启迪,庄严感和神圣感油然而生。一次刻骨铭心的仪式,往往胜过千言万语,使人顿悟道理,受益一生。
  希望全国法院严格执行法官宣誓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法官宣誓活动,进一步强化“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能力,切实推进司法公信建设。更希望广大法官谨遵誓词,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
时间:2013-01-03 02:45:55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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