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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币的收缴与鉴定 |
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假币
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主要有机制假币、拓印假币、彩色复印假币、手工描绘假币、照相假币、铸造假币;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
发现误收假币应及时上缴
发现误收的假币不要再使用,应上缴当地银行。
发现他人持有假币应如何处理
发现他人持有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有制造、贩卖假币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
持有人对被收缴的假币有异议怎么办?
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收缴假币的四个步骤
①由两名以上业务人员当面收缴;②应当面在正反两面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③向持有人出具《假币收缴凭证》,并告知持有人如对被收缴的货币真伪有异议,可向当地人民银行或其授权的鉴定机构申请鉴定;④不得将收缴的假币再交予持有人。
积极配合金融机构收缴假币
配合银行收缴假币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经授权的商业银行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服务。
严禁金融机构对外支付假币
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将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对外支付。
严厉打击出售、购买假币行为
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怎么处罚
明知是伪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时间:2012-09-22 05:33:08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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