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坚持“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安全问责坚持惩处从严、从快、从重的原则
本报讯 记者闫婷婷 特约记者董万营任建霖报道:日前,我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简称“三十条”)要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坚持“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安全问责坚持惩处从严、从快、从重的原则,并就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监管、安全问责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
就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完善安全生产党政齐抓共管机制。“三十条”明确规定,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和重特大事故承担重要领导责任,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分管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分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管责任;驻企安监员对企业安全生产负现场监管责任,凡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知情不报、甚至蓄意隐瞒的,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企业对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都是第一责任人,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根据管理职能负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三十条”明确要求,凡地方监管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生产经营单位和重点消防场所,都要逐一进行挂牌,各级政府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须按照“分级属地监管”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生产经营单位的董事长、总经理、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和相关业务科(处)室负责人为企业挂牌责任人;市县两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能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部门挂牌责任人;市县政府班子成员为政府挂牌责任人;挂牌责任人应定期到挂牌单位,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定期检查次数不达要求者,以履职不到位论处。
就政府安全监管方面,“三十条”对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明确详细分类规定。为保证监管的常态化、细致化,实行监察、安监、煤炭、煤监、国土、公安、住建、交警、消防、交通、质监、工商等安全生产部门联合执法常任制和轮值制,建设全市并网运行的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存在重大隐患不按期整改、应停不停、应关不关等的企业立即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二人一组、一组一企(单位)、一包三年、重点覆盖”的原则,建立包干执法责任制,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三十条”要求企业必须证照齐全有效、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经营,新、改、扩建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企业领导班子、安全管理人员以及各类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规定学历或相应从业资格并持证上岗。企业必须按照行业标准和要求,足额提取安全费用,确保专款专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适用技术。煤矿和井工开采的矿山企业必须建设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六大系统”;涉及重大危险源和存在危险工艺的企业要建设自动化控制系统。高危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机构,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配足具备安全生产技术能力的专业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煤矿和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企业领导班子要跟班作业,与员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三十条”还对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奖励与惩处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来源:2012年8月27日长治日报第5版
长治市中小企业局文件
长中企字〔2012〕81 号
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
通 知
局属各公司:
为进一步加强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适应全市转型跨越发展的新要求,贯彻落实国家安全发展的新部署,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长政办〔2012〕80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投资、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安全问责坚持惩处从严、从快、从重的原则。全力以赴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以安全工作的新成效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重点落实的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制。局属各公司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制”。一是进一步摸清安全生产工作的底数,对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梳理和分类。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清楚、对重要情况要清楚、对安全生产知识要清楚。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时刻树立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要做到“安全为人人、人人保安全”的思想。
(二)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局属各公司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分析会并形成纪要。要根据本单位不同的特点、不同的情况,把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梳理出来,检查出不安全的原因,及时制定整改计划,及时分析处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要求
(一)认清形势,狠抓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局属各公司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接此通知后立即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认真梳理,8月24号前12上报产业指导科。
(二)突出重点,狠抓各项制度落实。局属各公司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时刻坚持“安全生产问责惩处从严、从快、从重的原则,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附:《长治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2012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