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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长治七中高一新生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
2012年8月23日上午,本所主任王广富律师受山西省长治市第七中学校邀请,在“2012年长治七中高一新生开学教育大会”上为高一年级六百余名新生进行法制教育讲座。 王律师根据高中新生的生理、心理特点,深入浅出,结合有关青少年犯罪的真实案例,以发人深省的语言,讲解了哪些行为属于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哪些行为属于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为何不准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如何消除“电子黄毒”对未成年人的危害等内容。 历时一个半小时的讲座,使在场学生深深感到,在日常学习与生活中,要时时注意,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否则可能因一念之差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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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8-23 06:36:18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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