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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晋城市城区、陵川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 |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20号 晋城市人民政府、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关于晋城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总体方案的报告》(晋市政〔2009〕21号)、《关于在晋城地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报告》(晋煤集办字[2009]630号)收悉。晋城市城区、陵川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于2009年7月17日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晋城市人民政府、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城区、陵川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同意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体企业重组整合城区5处煤矿为4处,生产规模由84万吨/年增加到210万吨/年。
同意由陵川县政府控股成立的山西崇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组整合陵川县15处煤矿为7处,生产规模由255万吨/年增加到375万吨/年。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一)城区:
山西晋煤集团七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晋煤集团坡底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晋煤集团凤红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山西晋煤集团鸿升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二)陵川县:
山西陵川崇安关岭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山西陵川崇安苏村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山西陵川崇安新沙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山西陵川崇安附城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山西陵川崇安南营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山西陵川崇安北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山西陵川崇安司家河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整合关闭以下矿井:
(一)城区:
山西晋城核桃洼煤业有限公司
(二)陵川县:
1、陵川县平城镇后河煤矿
2、陵川县杨村镇双扶煤矿
3、陵川县杨村镇杨村煤矿
4、山西陵川宋家坡煤业有限公司
5、陵川县老西沟煤矿
6、山西陵川杨村库闫煤业有限公司
7、山西陵川秦家庄东山煤业有限公司
8、山西掌沟煤业有限公司
《方案》批复后,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以上9处矿井的相关证照。
2009年底前关闭的山西晋城核桃洼煤业有限公司、山西陵川秦家庄东山煤业有限公司等3处煤矿,整合后改造建设矿井中明确不利用的井筒,城区、陵川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陵川县平城镇后河煤矿等6处矿井(名单见附表2)2010年底前关闭。在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生产的,需按过渡期间生产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达不到过渡期间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关闭。
二、对列入“十关闭”的煤矿,按照晋政办发〔2008〕60号文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晋城市城区、陵川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三、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国有大集团、大公司(5+3)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的,新增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应重新核实调整。
四、《方案》批复后,晋城市城区、陵川县人民政府和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号及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手续。
五、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
二00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
时间:2012-07-29 11:39:21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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