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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金融改革,推进金融创新,进一步增强金融集聚和辐射功能,提高金融业的发展水平和服务经济转型的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支撑,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就我市大力推动金融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推动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转型跨越发展的攻坚时期,是推进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黄金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推动金融业发展,有利于提升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带动传统产业优化提升,从而不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有利于资金、技术、信息和人才等先进生产要素向长治集聚,不断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增强区域性中心城市服务功能;有利于提供更加开放、高效、便捷的金融服务与金融合作,为中原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陇海经济带等多区域合作开创发展新局面。、
  今年以来,温州的金融综合改革试验、深圳的改善金融服务意见和人民币汇率扩大浮动范围等政策在短时间内集中出台,预示着金融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铺开。这些改革的核心,在于以消除金融抑制来促进金融资源的优化分配,防止经济由中速增长向低速增长无间隔的转变。我们要抢抓机遇,先行先试,及早介入,占据主动。
  当前,我市招商引资成效显著,项目建设如火如荼,民间资本供需旺盛,综改试验提供了先行先试的“政策平台”,大力推动金融业发展的初步条件已经具备,金融业大发展势在必行。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一定要深刻认识大力推动金融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科学谋划,开拓创新,努力实现我市金融业转型跨越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借鉴温州模式,结合长治实际,政府引导,大胆创新,以深化金融改革为动力,以推进金融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以完善金融市场体系为抓手,以强化中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为着力点,以维护金融安全为保障,不断提升长治市金融业的创新能力、辐射带动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推动长治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
  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末,全市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典当行、股权交易、各种金融服务中介等)达到1000家,金融行业增加值达到150亿~270亿元,占全市GDP比重5%~10%,金融业贡献税收达到30亿~60亿元,基本形成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和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体系,金融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建成区域性金融中心。金融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进一步加强,逐步成为支柱产业。到2013年末,实现新增上市企业一家,发行债券30亿元,新兴产业(光电子、太阳能光伏、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中西制药、节能环保、文化旅游、现代服务)新增贷款50亿元,“三农”贷款新增50亿元,表外业务总额达到2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推进金融组织体系建设
  1.大力发展金融机构。一是积极引进有实力、有特色的中、外资商业银行和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入驻长治,设立分支机构;大力推动现有银行向县域设立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鼓励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类型机构。二是加强与异地股权投资机构的对接,吸引投资管理公司、私募合伙股权投资基金在长治注册。争取5年内在长治当地注册10~20家投资管理公司,设立5~10只股权投资基金,基金规模达到50亿~100亿元。制订税收等优惠政策,争取已上市公司的法人股在长治减持。三是规范发展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加强会计、审计、律师、资产评估、信用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建设,完善和发展证券投资咨询、保险经纪和代理、专业理财服务等机构。
  2.深化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一是打造“长治银行”品牌,做强做大长治市商业银行。指导长治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引进有实力的战略投资者,培育和推进“长治银行”三到五年内上市。二是发挥长治潞州农村商业银行的示范效应,积极推进有条件的农村信用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三是探索小额贷款公司在融资、经营、转制、改造提升等方面的创新。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组为村镇银行。
(二)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
  1.推动非金融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等融资工具进行低成本融资。五年内,融资总量达到100亿元,融资企业达到20家。
  2.建立完善企业上市激励机制,培育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加快企业上市融资步伐。五年内,新增上市公司3~5家,培育有潜力的拟上市公司5~10家。
  3.设立长治股权柜台交易中心、长治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在股权柜台交易中心建立做市商制度等,引导非上市公司在股权营运中心平台开展股份流转,为企业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4.积极谋划建设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所、电煤交易所、农副产品交易所、碳排放交易所和排污权交易所等金融要素市场,增强金融资源的配置能力和金融市场的集散能力,吸引更多的资金向我市集聚。
  5.大力推动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的发展。按照先场外后场内,先远期、互换后期货、期权,先汇率、利率后股指、商品的发展路径,有重点、分步骤、超常规地推进长治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发展。
  6.加快金融服务现代化,进一步丰富支付结算工具体系,提高支付清算效率,加快资金周转速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三)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
  1.实施差别监管政策。在存款准备金率、不良贷款容忍度、存贷款比例和资本充足率等方面差别对待,对达标的金融机构在网点设置和产品创新方面给予鼓励支持。对不同类型银行业机构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占比设置相应的激励值和约束值进行分类激励和约束。对银行业机构存款用于当地特别是用于县域贷款确定硬性比例,严格进行考核。鼓励国家控股的大型银行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引导更多信贷资金投向农村。
  2.构建专业化的金融服务平台。由政府引导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立 “中小微企业服务基金”,组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和“民间借贷登记中心”,开发“中小微企业融资信息系统”,集结各种金融手段为中小微企业提供组合式金融服务。
  3.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鼓励涉农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授信办法、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抵押担保范围、简化贷款审批程序。
  (四)规范发展融资平台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整改、规范平台公司,坚持市场化原则,企业化运作,对现有平台公司通过注入资金、增加现金流和有效资产等形式,进一步壮大平台公司实力,提高平台公司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其促进全市经济发展的作用。
  四、政策支持
  (一)建立政、银、企三方共担风险机制
  一是完善政府担保风险准备金制度,每年适当增加担保风险准备金,由财政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二是健全担保体系,鼓励在市、县(区)和行业、商会等成立担保机构,担保金额放大到资本金的5倍以上。三是担保风险准备金扣除担保损失以外,放大倍数在5~8倍的按余额的80%、8倍以上的按全额进行奖励。奖励资金的50%用于补充担保公司资本金,50%用于激励担保公司和承办银行的经营层。四是建立司法程序绿色通道,凡金融机构发放的由担保公司担保的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贷款发生风险时,可提请司法机关绿色通道处置,第一时间对借款人的财产进行保全、兼并、重组、拍卖,最大限度降低担保损失。
  (二)建立奖惩机制
  对金融机构进行考评,根据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进行年度奖励,统筹安排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大额资金的存放银行,并探索以拍卖方式进行安排。
  (三)打造金融高地
  在“上党新区”规划建设CBD区域,逐渐将各类金融机构迁入,吸引各类金融机构聚集。加大对金融人才的引进和培育,吸引高端金融人才向长治汇聚。
  (四)争取政策支持
  积极向上申报,力争使我市成为山西省金融综改试验区,在规范民间融资、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地方资本市场培育、融资方式创新等领域先行先试。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
  成立长治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市金融办、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商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人行、银监分局、保险协会。明确市金融办为我市大力推动金融业发展的牵头和协调单位,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担”。
  (二)打造“信用长治”,创优发展环境
  推动长治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信贷市场和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创造条件。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文化,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处置非法金融活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三)加强风险管控,确保金融安全
  突出功能监管、审慎监管,强化市金融办与公安、检察、法院、人行、银监、保险协会的沟通协调,在处置非法集资、防范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和区域性金融风险上联手联动,确保金融安全稳健运行。
                            来源:2012年6月16日长治日报第4版
时间:2012-06-16 12:40:48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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