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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通知

工商个字[2009]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最近,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任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简称“两办”文件),中央文明委下发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的任务分工〉的通知》,对2009年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和具体分工。2月20-21日,中央文明委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长春同志关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云山同志,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刘延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同志和分管副局长,以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参加了会议。为了深入贯彻这次会议精神,落实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任务分工,现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深入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增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工程,是实现亿万家庭最大希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近年来,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总局的具体安排,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大力开展社会文化环境的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这次会议强调,当前我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工作面临新形势、新挑战,各项工作依然十分艰巨,迫切需要我们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力度,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各项工作推向深入,不断取得新的工作成绩,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大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的批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对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认清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明确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任务和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用更大的精力,下更大的功夫,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与专项行动、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工作紧密结合,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一个更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努力!
  二、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坚决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
  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是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上布置的四项重点工作之一,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公安部门作为这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此为契机,把这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会同有关部门,加大综合整治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果断坚决的措施,坚决严厉查处取缔黑网吧。
  一是要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把好市场主体准入关,坚持“先证后照”。凡申请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必须提交文化部门核发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记条件,方可核发营业执照。
  二是对黑网吧要坚持露头就打、绝不姑息。要在全面整治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在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学校周边黑网吧的查处取缔上。在黑网吧整治过程中,要联合公安部门,及时制定详细的查处取缔工作预案,严格按照既定预案开展执法,确保取缔工作有力、有效。要依法没收黑网吧开办者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不留后患。要严厉打击变相黑网吧。对利用电脑服务部、劳动职业培训机构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依法予以查处取缔。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黑网吧业主,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对已经查处的黑网吧要记录在案,对已经取缔的黑网吧,要定期回查,防止其死灰复燃。对明知是黑网吧而为其提供接入服务或租赁场所等行为,应当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严厉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严格依法处罚。严格落实责任制,对执法不严、查处不力造成黑网吧泛滥、影响恶劣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是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离不开社会的广泛支持和群众的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宣传黑网吧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针对黑网吧隐蔽性强、发现难的问题,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监督、举报,并认真落实举报奖励制度;要特别重视发挥电信管理部门的作用,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从源头上及时发现黑网吧。对黑网吧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震慑违法、教育群众、警示社会。
  五是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查处取缔黑网吧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发挥工商、公安部门的牵头作用,与文化、电信、关工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并举,城市社区和农村居民委员会积极参与,行业自律与企业自我约束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大力整治不良广告,进一步净化广告市场环境
  一是继续加强对电视、报纸、广播、期刊、户外印刷品广告的日常监管。对格调低下、用语低俗、画面暧昧等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和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不良广告,及时制止,坚决查处;对发布不良广告的媒体单位责令整改,建议其主管单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协助媒体主管部门强化广告导向的管理;对不良广告所涉及的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机构,及时通报卫生行政、药品监管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二是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发布不良广告的整治力度。继续保持打击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的高压态势,加强网上监测与巡查,对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以及其他不良广告的网站,依法从严查处,公开曝光,及时将有关网站名单通报各地新闻办、通信管理部门,积极协同做好对发布不良广告网站(网页)的删、关、查以及封域名等工作。同时积极与通信管理部门共同清理整治手机媒体中的低俗广告,持之以恒地做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工作。
  三是强化广告经营行为的监管。进一步规范网站广告经营行为,严格广告市场准入和广告经营资格的检查,强化网络广告经营行为的监管;对未取得广告经营资格从事网络广告经营活动的网站,依法予以查处;对取得广告经营资格发布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以及其他不良广告的网站,除对违法广告从重处罚外,要暂停该网站的药品、医疗服务等广告经营发布业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对为淫秽色情网站发布广告及提供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服务的单位和企业,要严厉查处。
  四是坚持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分级管理工作机制,及时办理监测发现、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的广告案件,强化辖区内的监管职责,增强广告监管的敏感性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对不良广告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持和完善广告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与党委宣传、新闻办、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药监、通信管理、公安、监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与联动,健全部门间的协调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认定不良广告,完善查办案件的工作流程,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实现监管资源、信息的沟通与共享,不断增强对不良广告的整治合力和实效。
  五是指导广告协会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广告行业组织作用,加强广告行业自律,引导网络广告从业人员提高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自我规范广告发布内容和行为,完善各项自律规则,自觉抵制网上不良广告,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
  四、以清查非法出版物为重点,进一步开展“扫黄打非”等工作
  一是按照《2009年“扫黄打非”行动方案》要求,把“扫黄打非”工作作为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要始终把清查非法出版物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全国“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加强部门配合,及时部署查缴非法出版物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市场巡查,对在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出版物,要全数收缴,并追根溯源,查明出版物的来源、发货人、委印委制人、承印承制人、批销线索等情况,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印刷、复制企业的监管,特别是要加强对地下非法印刷窝点的打击,从源头上防止非法出版物的传播。
  二是充分发挥工商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禁毒工作。要发挥企业登记监管职能,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娱乐场所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管理。要认真贯彻执行《禁毒法》的规定,加强广告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对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方法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要与公安、文化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履行对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要发挥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和各地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的作用,在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中广泛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须保持高度警惕,对在市场巡查、检查中发现的涉毒可疑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的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全国境外卫星电视传播秩序专项整治办的统一部署下,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适时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专项行动,狠抓大要案件,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作,坚决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
  四是要严格按照总局与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利用手机传播淫秽视频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立足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手机经营违法行为的查处取缔力度,强化监管,开展专项治理。
  五、坚持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相结合,严防传销进校园
  要进一步加大对传销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与教育、公安部门建立完善防止传销进校园的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诱骗学生参与传销的行为,积极解救受骗学生。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的有关知识。2009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刑法修正案(七)》,在刑法224条后增加一条,设立了组织领导传销罪,要以此为抓手,广泛宣传,发布警示提示,曝光典型案例,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动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就业前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学生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严格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严禁招募学生从事直销,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六、加强学校周边经营活动的监管,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依据《2009年全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职责分工,坚持预防为主,按照“发现要早、化解要快、处置妥当、防止蔓延”的要求,深入排查化解矛盾。
  一要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格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内开办网吧和设立彩票投注站点,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600米以内设立彩票专营场所,禁止在学校周围设立电子游艺室、歌舞厅等娱乐场所。
  二要加强学校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防止其从事扰乱学校教学、生活、治安秩序的经营活动。对儿童玩具、餐饮、文化用品等商户要进行重点检查,审查其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前置手续是否完备等,保障师生消费安全。严厉打击校园周边的游商走贩,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三要加强校园周边巡查,严厉查处经销“三无”食品、伪劣文具用品违法行为,坚决收缴传播淫秽色情、恐怖暴力以及其他严重损害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不良印制品和各类非法出版物。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针对学生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制止彩票入侵校园。
  七、立足长效,认真总结,做好宣传,强化督查,建立定期汇报制度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责任重、要求高、难度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认真贯彻全国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将“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落实到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每一项具体工作中。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要严格依照地方政府关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职责划分,做好工作。对牵头的工作,要及时汇报、认真谋划、做好预案、积极行动、力求实效;对配合的工作,也必须积极主动,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工作期间,各地要深入基层加强工作指导、督查和调研,结合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拓思路,创新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经验和典型案例,做好宣传,有效推动工作向纵深开展。
  按照中央文明办建立月报制度的要求,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每月20日前将开展工作情况或基层的工作经验上报总局个体司;每年的12月15日之前报送全年工作总结及统计表。
  联系电话:(010)88650810,传真:68028437,
  电子邮箱:shilong@saic.gov.cn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年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统计起始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1
  实有已登记网吧户数
 
2
  专项整治出动执法人数
 
3
  检查已登记的网吧户数
 
4
  其中:查处违法经营户数
 
5
  罚款金额(万元)
 
6
  吊销营业执照户数
 
7
  向有关部门通报违法经营户数
 
8
  查处取缔黑网吧户数
 
9
  其中:没收违法所得(万元)
 
10
  罚款金额(万元)
 
11
  查封违法经营场所(处)
 
12
  没收专门用于无照经营的电脑(台)
 
13
  查处取缔农村黑网吧户数
 
14
  向司法机关移交案件数
 
  
  附件2:
年开展不良广告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统计起始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1
  监测检查电视、报纸、广播、期刊、户外等媒体广告(条次)
 
 
  其中:发现不良广告(条次)
 
 
  发现有关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方法的广告(条次)
 
 
  责令停止发布、责令整改(条次)
 
 
  向有关部门通报(条次)
 
 
  立案查处(件)
 
2
  监测检查互联网媒体网站(家)
 
 
  其中:发现发布违法涉性广告的网站(家)
 
 
  责令停业整顿(家)
 
 
  通知有关部门关闭(家)
 
3
  监测检查互联网媒体广告(条次)
 
 
  其中:监测发现网上非法“性药品”广告、性病治疗广告(条次)
 
 
  责令停止发布(条次)
 
 
  转请有关部门删除(条次)
 
 
  立案查处(件)
 
 
  监测发现有关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方法的广告(条次)
 
 
  其中:监测发现网上其他不良广告(条次)
 
 
  责令停止发布(条次)
 
 
  转请有关部门删除(条次)
 
 
  立案查处(件)
 
4
  办理有关部门移送的手机不良广告案件(件)
 
  
  附件3:
年“扫黄打非”工作情况表
               填报单位:                     
               统计起始日期: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1
  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
 
2
  出动执法检查车辆(辆次)
 
3
  检查各类出版物销售市场和店档(户)
 
4
  检查印刷、复制企业(户)
 
5
  查处制售、传播非法出版物案件(件)
 
6
  查缴非法出版物
 
7
  其中:图书(册)
 
8
  教学教材辅导读物(册)
 
9
  音像制品(盘)
 
10
  报刊(份)
 
11
  卡片(张)
 
12
  其他(件)
 
时间:2011-10-12 11:13:23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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