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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代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卖会计核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发文单位:中国农业银行 文 号:农银发[2001]198号
发布日期:2001-12-11
执行日期:200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新疆兵团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规范代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卖会计核算,促进代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卖业务的发展,现将《中国农业银行代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卖会计核算暂行办法》印发你行,请认真遵照执行。各行在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上报总行(财务会计部)。
中国农业银行代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卖会计核算暂行办法
为规范代理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卖会计核算,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债券代理业务管理办法》、《中国农业银行债券代理业务操作程序》等有关办法,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委托人委托农业银行对其银行间债券市场丙类账户进行代理的会计核算。
第一条 基本规定
(一)债券代理买卖业务工作由各级行资产负债管理部门负责总体协调和业务管理,会计部门负责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二)委托人通过农业银行申请开立银行间债券市场丙类账户,必须首先在农业银行开立债券资金结算账户。
(三)债券代理买卖业务的资金划拨通过实时汇兑系统于《成交合同》签订的次日办理。
(四)开办债券代理买卖业务的经办行,应确保委托人的资金结算账户不发生透支。
第二条 科目设置
自营库存债券面值 本科目按面值核算本行买入的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托管的经营性债券,本科目总行专用。本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其借方发生额反映银行买入的经营性债券的面值;贷方发生额反映银行卖出债券及到期兑付时结转的面值;余额在借方,反映银行按票面金额持有的债券。
自营库存债券差价 本科目核算本行买入经营性债券实际支付款项与债券面值所形成的差价,本科目总行专用。本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其借方发生额反映银行买入债券实际成交金额超出票面金额的差额,以及贷方差价的结转;贷方发生额反映银行买入债券实际成交金额低于票面金额的差额,以及借方差价的结转;余额如为借方,反映经营性库存债券的溢价金额;如为贷方,反映经营性库存债券的折价金额。
债券买卖 本科目核算本行卖出经营性债券款项及债券成本、差价的结转,本科目总行专用。本科目按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其贷方发生额反映按实际成交金额卖出债券的收入和经营性债券到期兑付的本息以及结转的自营库存债券贷方差价;借方发生额反映卖出自营库存债券票面成本以及结转的自营库存债券借方差价;余额如为贷方,反映卖出债券的收益;余额如为借方,反映卖出债券的损失。
代理银行间买入债券 本科目为表外科目,按面值核算由我行代理丙类账户委托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买卖的债券,本科目总行专用。本科目按委托人和债券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三条 委托人丙类债券账户的开户、转户和销户的核算
(一)开户的核算
1.委托人委托农业银行开立银行间市场债券托管丙类账户时,应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丙类账户开户申请表》、《中国农业银行丙类账户预留印鉴卡》,并向经办行提交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和金融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在经办行开立或指定债券资金结算账户。经办行审核无误后将原件退还委托人。
2.经办行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债券代理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初审同意委托人债券业务开户申请的,由委托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债券业务代理协议》(一式四份,总行、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委托人、当地人民银行各一份)上签章,并按照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规定签署《债券回购主协议》。
3.经办行将委托人《中国农业银行丙类账户开户申请表》,附《中国农业银行债券业务代理协议》、《债券回购主协议》、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及时送交分行资产负债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丙类账户预留印鉴卡》由经办行留存备查。分行审查同意后汇总各经办行寄送的开户材料,填写《中国农业银行丙类账户开户申请汇总表》,连同经办行送交的开户材料一并寄送总行资金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总行)。
4.总行收到分行寄送的开户材料,按照有关规定代理委托人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债券托管丙类账户。总行收到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债券托管丙类账户开户通知书》后,汇总成《中国农业银行丙类账户新开户确认表》,附《债券托管丙类账户开户通知书》原件寄送有关分行,由分行将开户通知书转交经办行,经办行转交委托人。
5.总行和经办行收到《债券托管丙类账户开户通知书》后,应将有关委托人纳入丙类账户档案进行管理。委托人从入档管理之日起,即可正式在经办行办理债券业务。
(二)转户的核算
如果委托人已在中央国债登记公司开立乙类账户,要求转为农业银行托管的丙类账户的,除按开户有关程序办理外,还应向经办行提交《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债券转托管申请书》,由经办行连同开户材料传送分行,分行传送总行。总行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转户,同时编制表外科目收入传票,进行表外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收:代理银行间买入债券——委托人——××债券
如果农业银行丙类账户的委托人要求变更结算代理人或直接开立乙类账户,应按代理协议提前通知经办行办理债券转户,并填写《债券转户申请书》、《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债券转托管申请书》,由经办行传送分行,分行传送总行。总行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转户,同时编制表外科目付出传票,进行表外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付:代理银行间买入债券——委托人——××债券
(三)销户的核算
委托人按照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有关规定申请销户时,应填写《债券账产销户申请书》,由经办行审核后传送分行,分行传送总行。总行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销户,并将销户结果通知委托人。
第四条 现券买卖的核算
现券买卖是指交易双方以约定的价格转让债券所有权的交易行为。委托人可以与农业银行进行现券买卖交易,也可以与其他银行间市场成员进行交易。
一、委托人与农业银行现券买卖的核算
经办行根据总行各交易品种的即时报价信息,与委托人达成交易意向,经办行在确保委托人资金账户上有足额资金或债券账户上有足额可用债券,并通过电话取得总行同意后,由委托人在《成交合同》(一式二份,经办行、委托人各一份)上签章,经办行盖章后,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留存。
经办行将签署的《成交合同》于交易日规定时间以前传真总行,同时通过电话向总行领取回执顺序号。
总行收到《成交合同》后,根据《成交合同》在银行间市场完成该笔交易,并打印债券交割单,将债券交割单原件寄交经办行,由经办行交送委托人。
(一)代理委托人买入债券的核算
1.经办行的核算
根据《成交合同》中成交金额,将款项通过实时汇兑系统汇往总行,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根据《成交合同》中成交债券面值金额,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债券结算代理佣金,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2.总行的核算
总行收到委托人款项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债券买卖——××债券
根据债券交割单,编制表外科目收入传票,进行表外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收:代理银行间买入债券——委托人——××债券
(二)代理委托人卖出债券的核算
1.总行的核算
总行根据债券交割单,将债券成交款项通过实时汇兑系统划付委托人,会计分录为:
高于面值成交时: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
借: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低于面值成交时: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
贷: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平价成交时:
借: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同时编制表外科目付出传票,进行表外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付:代理银行间买入债券——委托人——××债券
2.经办行的核算
经办行收到债券成交款项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
经办行在签订《成交合同》时,应根据《成交合同》中成交债券面值金额,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债券结算代理佣金,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三)总行日终现券买卖业务成本的结转
我行与委托人之间的现券买卖,应合理分摊债券成本。总行每日按规定计算该债券应分摊的库存差价,并结转成本,分摊库存差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某种债券的差价率=(期初债券差价+本期买进债券的差价)/(期初债券的票面价值+本期买进债券票面价值)
本期卖出该种债券应分摊的差价=本期卖出债券票面价值×差价率
1.当分摊的库存差价为借方余额(高于面值买进)时,会计分录为:
借:债券买卖——××债券
贷: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
贷: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
2.当分摊的库存差价为贷方余额(低于面值买进)时,会计分录为:
借:债券买卖——××债券
借:自营库存债券差价——××债券
贷:自营库存债券面值——××债券
(四)损益结转的核算
总行季末日应结转债券买卖损益,根据“债券买卖”编制记账凭证,办理会计核算。
1.结转收益时,会计分录为:
借:债券买卖——××债券
贷:其他营业收入——证券买卖收入
2.结转损失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营业支出——证券买卖损失
贷:债券买卖——××债券
二、委托人与其他银行间市场成员现券买卖交易的核算
委托人与其他银行间市场成员进行现券买卖交易,需向经办行提交《中国农业银行债券结算委托单》、《收(付)款确认单》,经办行于规定时间内将《中国农业银行债券结算委托单》、《收(付)款确认单》传真至总行,总行据此进行债券交易,并根据债券交割单进行表外科目核算,将债券交割单原件寄交经办行,由经办行交送委托人。
如委托人买入债券,并通过我行付款时,经办行按照有关规定将资金划付收款人。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科目
如委托人卖出债券,经办行收到款项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
贷:同业存放款项
委托人与其他银行间市场成员进行现券买卖交易,经办行应在委托人提交《中国农业银行债券结算委托单》、《收(付)款确认单》时,按成交债券面值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债券结算代理佣金,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第五条 债券回购的核算
债券回购是交易双方进行的以债券为权利质押的一种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即资金融入方(正回购方)在将债券出质给资金融出方(逆回购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还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还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债券回购业务包括回购卖出和回购赎回两个过程。
一、委托人与农业银行债券回购的核算
经办行与委托人达成债券回购意向,在确保委托人资金账户上有足额资金或债券账户上有足额可用债券,并通过电话取得总行同意后,由委托人在《成交合同》(一式二份)上签章,经办行盖章后,一份交委托人,一份留存。
经办行将签署的《成交合同》于交易日规定时间以前传真总行,同时通过电话向总行领取回执顺序号。
总行收到《成交合同》后,根据《成交合同》冻结在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的相应债券份额,打印债券交割单,并将债券交割单原件寄交经办行,由经办行送交委托人。总行、经办行资产负债部门应分别根据债券交割单登记台账。
(一)委托人卖出回购(以券融资)业务的核算
委托人卖出回购(以券融资)是指我行与委托人签订《成交合同》,由我行按协议价格买入债券,到协议规定日期再按协议规定价格由委托人买回该批债券。委托人以券融资时,经办行须核查委托人是否有足额债券。
1.回购卖出的核算
(1)总行的核算
总行根据债券交割单,将融出款项通过实时汇兑系统划付委托人,会计分录为:
借:买入返售证券——委托人——××债券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2)经办行的核算
经办行收到汇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
经办行在签订《成交合同》时,应根据《成交合同》中回购债券面值金额,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债券结算代理佣金,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2,回购赎回的核算
(1)经办行的核算
委托人根据合同规定,到期按协议价格购回该批债券时,经办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2)总行的核算
总行收到汇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买入返售证券——委托人——××债券
贷: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拆放款项利息收入
3.补息和罚息的核算
委托人以券融资合同到期后,委托人应按时购回该批债券,逾期则按规定补息,并加收罚息。
经办行收到委托人补息和罚息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总行收到经办行汇出的补息和罚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拆放款项利息收入
(二)委托人买入返售(以资融券)业务的核算
委托人买入返售(以资融券)是指我行与委托人签订《成交合同》,由委托人按协议价格买入债券,到协议规定日期由我行按协议规定价格买回该批债券的过程。
1.回购卖出的核算
(1)经办行的核算
经办行汇出款项的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经办行在签订《成交合同》时,应根据《成交合同》中回购债券面值金额,按比例向委托人收取债券结算代理佣金,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2)总行的核算
总行收到款项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卖出回购证券——委托人——××债券
2.回购赎回的核算
(1)总行的核算
根据合同规定,总行到期按协议价格购回该批债券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卖出回购证券——委托人——××债券
借:金融机构往来支出——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2)经办行的核算
经办行收到款项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
3.补息和罚息的核算
委托人以资融券合同到期后,我行应及时购回该批债券,逾期则按规定计付补息,并加付罚息。
总行向委托人支付补息和罚息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金融机构往来支出——拆入款项利息支出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经办行收到总行支付的补息和罚息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
二、委托人与其他银行间市场成员债券回购的核算
委托人与其他银行间市场成员进行债券回购,需向经办行提交《中国农业银行债券结算委托单》、《收(付)款确认单》,经办行于规定时间内将《中国农业银行债券结算委托单》、《收(付)款确认单》传真至总行,总行据此进行债券交易,根据债券交割单进行表外科目核算,并将债券交割单原件寄交经办行,由经办行送交委托人。
如委托人通过经办行付款时,经办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科目
如委托人通过经办行收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科目
贷:同业存放款项
委托人与其他银行间市场成员进行债券回购,经办行应在委托人提交《中国农业银行债券结算委托单》、《收(付)款确认单》时,按回购债券面值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债券结算代理佣金,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第六条 债券分销发行的核算
委托人填写《债券申购单》提交经办行,经办行汇总后,将《中国农业银行债券申购汇总表》上报分行,由分行汇总后于新券发行招标日前上报总行。总行按照委托人申购汇总数进行投标,中标后编制《中国农业银行债券分销确认表》下传分行,由分行下传经办行,经办行据此与委托人签订分销《成交合同》,并将《成交合同》传真总行,总行根据《成交合同》完成该笔交易,打印债券交割单,并将债券交割单原件寄交经办行,由经办行送交委托人。
1.经办行的核算
根据《成交合同》中成交金额,将款项通过实时汇兑系统汇往总行,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2.总行的核算
总行收到委托人款项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其他应付款——××债券发行款
总行向债券发行人划款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债券发行款
贷:准备金存款
同时根据债券交割单,编制表外科目收入传票,进行表外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收:代理银行间买入债券——委托人——××债券
第七条 丙类账户债券兑付和付息的核算
总行收到债券发行人支付的丙类账户债券兑付和利息款时,应及时通过实时汇兑系统支付委托人。
1.总行的核算
总行收到债券发行人支付的丙类账户债券兑付和利息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准备金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债券兑付款
总行通过实时汇兑系统将款项支付委托人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债券兑付款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如为兑付,须编制表外科目付出传票,进行表外科目核算,会计分录为:
付:代理银行间买入债券——委托人——××债券
2.经办行的核算
经办行收到款项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
第八条 托管账户维持费的收取
根据中央国债登记公司规定,丙类账户持有人每年应缴纳托管账户维持费,托管账户维持费由经办行代收后全部划付总行。
1.经办行的会计分录为:
借:同业存放款项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2.总行收到经办行上划托管账户维持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其他应付款——中央结算公司托管账户维持费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第九条 丙类账户债券发行、兑付手续费的核算
一、丙类账户债券发行手续费的核算
总行收到债券发行人支付的丙类账户债券发行手续费后,按各网点债券分销数量划付各经办行,由经办行根据分销《成交合同》与丙类账户分销委托人分配发行手续费。
1.总行的核算
总行收到发行手续费,会计分录为:
借:准备金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债券发行手续费
总行向经办行划付手续费,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债券发行手续费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2.经办行的核算
经办行收到总行划付的手续费,应按规定比例进行分配,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贷:同业存放款项
二、丙类账户债券兑付手续费的核算
总行收到债券发行人支付的丙类账户债券兑付手续费后,根据委托人持有的债券数额,直接向委托人支付债券兑付手续费。
1.总行的核算
总行收到丙类账户债券兑付手续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准备金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债券兑付手续费
总行向委托人划付手续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债券兑付手续费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2.经办行的核算
经办行收到总行划付的兑付手续费的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同业存放款项
第十条 债券交易代办费的核算
经办行代理总行与委托人进行回购和现券买卖交易时,由总行按规定计算出应付经办行代办费,并按季划付经办行。
1.总行的核算
总行将代办费划付经办行,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营业支出——证券买卖损失
贷:全国联行汇出汇款——实时汇兑户
2.经办行的核算
经办行收到总行划付的代办费,会计分录为:
借:全国电子汇兑往来——往账户
贷:中间业务收入——其他中间业务收入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
时间:2011-09-27 16:32:33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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