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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农业银行营业单位坐班主任制度》的通知 |
(2000年5月30日 农银发[2000]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各直属分行: 为切实加强对农业银行营业单位会计出纳工作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总行对《中国农业银行基层营业单位内勤主任坐班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行要充分认识实行坐班主任制度的重要性,严格按本制度规定,配齐坐班主任,发挥坐班主任对业务处理的事前风险防范和事中规范化管理的作用。凡因未配备坐班主任,使一线会计出纳业务发生事故、案件并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对达不到配备坐班主任条件的营业机构,要逐步予以撤销或合并。
二、坐班主任经营业单位推荐,县支行人事部门考核后,以正式文件予以明确,纳入农业银行干部管理序列。各行要将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廉洁奉公,具有实际业务经验的人员选拔到坐班主任岗位,履行监督职责。
三、各行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稳妥地推行坐班主任派出制,保证坐班主任监督职能的相对独立性,防止营业单位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四、坐班主任要依据本制度所赋予的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各行要强化对坐班主任的管理,人事和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坐班主任进行考核评价,与其经济利益挂钩,不断增强其责任感。
各行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财务会计部)报告。 附:
中国农业银行营业单位坐班主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营业单位会计出纳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会计出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根据《中国农业银行会计基本制度》、《中国农业银行出纳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配备与管理
第七条 坐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三)从事银行会计出纳工作三年以上; (四)具有较全面的会计出纳专业知识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 坐班主任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营业单位会计出纳工作,督促贯彻执行中国农业银行各项会计、出纳制度,落实内部管理规定、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 (二)督促落实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 (三)及时组织追查各类会计出纳差错、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督促改进工作; (四)了解和掌握业务动态,积累核算和经营管理资料,并做好分析,当好领导参谋; (五)履行授权范围内的有关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坐班主任的权限:
(一)有权对会计出纳人员违反农业银行会计、出纳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劳动组合和人员分工,提出调换意见; (三)有权在授权范围内,对有关业务事项进行审批; (四)有权抵制上级领导、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违规行为,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 工作内容
第十六条 坐班主任即时监督、审核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审查开、销户和更换印鉴手续; (二)审核错账冲正传票,监督错账冲正情况; (三)对内部调阅会计档案进行审批; (四)审核结算差错和出纳长短款情况; (五)审核存单(折)、票据、信用卡挂失及款项领取手续; (六)审核汇出汇款和应解汇款及临时存款情况; (七)审核查询、冻结、解冻、扣划、罚款情况; (八)审核同业、系统内等往来科目的合规情况; (九)审核其他应收、应付等过渡性科目的合规情况; (十)做好会计出纳人员工作交接的监交工作。 第十七条 坐班主任每日监督、审核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各岗位人员营业前准备情况,款项、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及重要印章、编押机等是否按规定出库,各种账、证、簿、卡、表是否准备充分; (二)监督各项会计出纳内部制约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会计出纳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柜员是否按规定更换和管理密码,是否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 (五)审查会计出纳业务处理是否做到真实有据,合规合法,手续完备,处理正确,有无违反操作规程问题; (六)审查会计科目及利率的使用是否正确; (七)监督印、押、证、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分管分用情况,经管人员临时离岗和营业终了是否按规定管理; (八)检查实时汇兑账务处理情况; (九)检查业务信件的收发是否及时,是否坚持签收制度; (十)监督当天账务及现金的轧账和核对情况; (十一)检查出纳库房及保险柜钥匙的管理是否合规; (十二)做好坐班主任工作日志的登记工作及各种登记簿登记情况的检查工作。 第十八条 坐班主任定期监督检查的内容:
(一)按旬检查现金库和重要空白凭证库的管理情况,按规定认真登记检查结果; (二)按月检查联行往账、来账报告表与相应科目数据是否相符,对账及查询、查复工作是否及时、合规; (三)按月检查总分核对情况,并抽核其中部分科目和账户; (四)按月检查往来账务的核对工作; (五)按月(季)抽查利息计算、核算的正确性; (六)按季检查银企对账情况; (七)按季检查会计档案管理情况; (八)按有关要求做好年终决算前、决算日和决算后的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已实现会计电算化操作的营业单位,其坐班主任还应重点做好以下监督工作:
(一)人员配备、劳动组织、设备管理是否符合《银行会计核算业务应用微机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业务处理是否按现行制度、规定操作; (二)系统管理员和操作人员是否按规定管理个人密码,操作权限是否相互制约; (三)按照规定,每日、定期或随时对计算机打印的单证、资料进行审核或与原始资料核对,做好事后监督; (四)对错账冲正、磁性档案的保管、交接、复制、调阅和销毁进行即时审核监督。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对坐班主任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营业单位能较好地执行会计出纳规章制度,没有发生重大差错和事故、案件; (二)单位及个人均未发生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三)会计差错率低于万分之一,出纳差错率低于百万分之一; (四)会计基础工作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第二十五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坐班主任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一)营业单位会计出纳业务发生重大差错和事故、案件,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 (二)违规、违纪,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查处的; (三)工作质量低劣,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对业务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 第六章 附则
发布部门:中国农业银行
发布日期:2000年05月30日
实施日期:2000年06月01日 (中央法规) |
时间:2011-09-26 23:20:30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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