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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该不该收取业主房屋装修押金?

  从目前全国各地物业收取装修押金的说法及做法,暂无统一的法律、法规来明确界定,各省、市也无统一的意见。2001年北京市建委曾颁发过《关于加强新建商品住宅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各省、市也出台过类似的地方规章,曾提到过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收取一定的装修押金,但收取比例是多少,没有统一的规定,大致是1000元—5000元不等。
  对于物业部门收取业主的装修押金是否合法、合理,律师认为:
  装修押金,物业公司收取存在合理性,可以防止小区一些施工队伍野蛮施工,并对物业和业主的公共维修部位造成损害。装修押金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范装修对房屋结构性破坏,对小区配套设施、绿化、整洁程度、楼道安全以及电梯防护等破坏,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这是最终的目的。
  为了保证住户装修时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物业管理企业往往为了加强管理力度要求住户在装修时,必须向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申请,装修方案经物业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施工,而且还必须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管理协议,明确装修的内容、装修时间、垃圾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处理等。为了保证装修按协议的要求顺利实施,物业管理企业通常会向住户收取数额不等的装修押金。待装修完成后,物业管理企业按装修方案进行验收,如果验收合格,如数退还押金。这种做法是允许的,也是一种行规。
  有些小区往往在售房时就在购房合同中写明了装修的有关规定和收取装修押金的数额。为此,物业管理部门能否收取装修押金,通常按照购房人在买房及入住时与开发商的约定为准,即按《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的规定执行。

时间:2011-09-15 01:45:08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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