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2日至2011年4月14日,长治市文物旅游局召开《全市乡村旅游、工农业旅游与质量管理培训》,本所主任王广富律师受邀请于2011年4月12日下午为其进行旅游政策法规及法律常识讲座。
王律师针对旅游产品特性、旅游产品质量管理特质、旅游者对产品质量的评判标准、我国旅游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对策以及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深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