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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水稻施肥补助政策落实和秋粮生产督导的通知 |
发文单位:农业部办公厅 文 号:农办农[2010]99号 发布日期:2010-8-23 执行日期:2010-8-23
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广东省、自治区农业(农村经济)厅(委): 为贯彻落实8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加快落实秋粮生产支持政策,加强秋粮田间管理,夺取秋粮丰收。近日,我部决定向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广东省(区)派出工作组,由司局级领导带队,开展工作督导,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检查水稻施肥补助政策落实情况(长江流域分蘖肥在8月20日前施完,华南地区分蘖肥在8月25前施完,东北地区壮粒肥在8月25日前施完); (二)了解各地配套政策落实情况; (三)调查秋粮长势及田间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四)了解当前主要农产品价格及市场运行情况。 二、督导人员 辽宁组: 财务司秦伟明副司长 财务司李洪涛处长 吉林组: 全国农技中心邓光联副主任 全国农技中心吕修涛副处长 黑龙江组: 科教司王衍亮巡视员 科教司朱岩处长 安徽组: 药检所顾宝根副所长 药检所张宏军副处长 江西组: 种植业司叶贞琴司长 种植业司陈友权处长 湖北组: 全国农技中心夏敬源主任 全国农技中心程映国处长 湖南组: 优农中心王春波副主任 优农中心冯岩处长 广西广东组: 种植业司周普国副司长 种植业司王建强副处长 三、时间安排 督导工作自2010年8月23日开始,为期5天。具体行程安排请与工作组衔接。 四、有关要求 (一)督导组要轻车简从,深入水稻重点产区了解情况,确保督导工作取得实效; (二)各地农业部门要大力宣传中央强农惠农政策,同时,农业部工作组要通过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连线、接受当地媒体采访开展宣传; (三)总结各地抓好秋粮生产的好做法、好经验; (四)及时反馈督导情况及当前秋粮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督导结束后,于8月31日前交督导报告。 联系人:种植业司粮油处丁斌,电话:59192809,电子邮箱:nyslyc@agri.gov.cn.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
时间:2010-11-07 07:27:11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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