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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 |
【发文字号】 法发[2010]31号 【颁布时间】 2010-08-05 【实施时间】 2010-08-05 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的要求,持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干警思想境界、职业操守、人文素养,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新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充分认识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实践证明,先进文化具有独特功能和巨大魅力,能在潜移默化中发挥教育、熏陶、引导、规范、凝聚、激励等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探索,为推动人民法院科学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目前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发展不平衡、重点不突出、与审判执行工作联系不紧密、未能形成长效机制等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存在问题,充分运用先进文化力量强化价值观念、打牢思想基础、激发队伍活力、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 (二)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按照司法工作特点和文化建设规律,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工作的文化内涵,大力加强人民法院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建设,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文化保障。 (三)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高尚精神鼓舞人,促进干警全面发展;坚持全员参与,强化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动员和组织广大干警积极发挥才智为法院文化建设做贡献;坚持联系实际,遵循贴近审判、贴近法官、贴近基层的要求,把文化建设落实到法院工作各个方面,务求取得实效;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其他行业先进文化,吸收国外法治文化的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的消极影响,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探索法院文化建设的新内容和新载体。 二、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 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法院精神文化的本质内涵,是人民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要把加强对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研究、教育和实践,作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突出抓紧抓好,确保融入思想、体现行为。 (一)加强理论研究。要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将司法核心价值观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司法价值体系的研究范畴。要采取召开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深入探求和阐释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为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提供理论支持。 (二)开展教育培训。要在全体干警中广泛开展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金钱观和地位观。要把司法核心价值观纳入干警培训内容体系,保证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要重点搞好对主要领导干部、新任领导干部和一线干警的培训。 (三)开展特色实践活动。要将培育司法核心价值观与审判执行、法院改革及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适时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干警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要利用演讲竞赛、征文活动、书画摄影展、歌咏比赛、文艺汇演等广大干警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感染力,确保深入人心。 (四)确立法院精神。要紧紧围绕司法核心价值观,结合本院优良传统、当地文化特色、法院工作和队伍实际,总结、提炼法院精神,积极宣传和展示法院精神文化风貌。 (五)开展法官宣誓活动。要根据司法核心价值观,建立并推广实施法官宣誓制度。法官应当以公开宣告誓词的方式,郑重承诺对党和国家的忠诚、对人民的热爱、对法律的尊崇和对职责的坚守。 (六)加强对外宣传。要充分利用现代大众媒体和传播手段,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司法核心价值观,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要积极对外宣传人民法院践行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各种举措和重要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加强司法职业修养,树立良好职业形象 良好的司法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是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人民法院行为文化建设的主要目标。要以司法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建设为重点,大力加强行为文化建设,培养和树立司法公正、清正廉洁、一心为民、规范文明的职业形象。 (一)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要充分发挥司法职业道德建设对培育司法良知、塑造法官行为的重要作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法律的忠诚和对公平正义的信仰与追求。要努力营造崇尚和遵守职业道德的文化氛围,积极探索建立司法职业道德评价体系,采取诫勉谈话、警示教育、道德评议等多种形式,增强司法职业道德的约束力。 (二)严格规范司法行为。要高度重视司法行为的制度化建设,以明确的制度规范约束和指引干警言行,严格规范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长效机制,努力塑造规范、文明的司法行为文化。要教育和引导干警遵守司法礼仪,规范司法言行,讲究司法文明,改进司法作风,树立司法形象。要组织开展检查活动,加强对干警司法行为的监督和考核。 (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立案、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审判监督、执行等重要岗位的办案规范和标准,严格规范广大干警的职权行使和职务言行,确保实现公平正义,树立司法公正形象。要教育和引导干警在执法办案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增强司法廉洁意识。要按照“从严治院”的要求,积极培育司法廉洁文化,严格执行"五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切实做到警示教育到位和监督管理到位,不断提高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增强反腐倡廉意识,努力形成廉荣贪耻的思想道德基础和文化氛围。 (五)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要持续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要坚持深入群众调查走访、开展巡回审判、送法到基层,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等制度,把司法为民的要求落到实处。 (六)抓好典型示范。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培育和大力表彰法院系统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开展向宋鱼水、陈燕萍等重大典型以及身边先进典型学习的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全面提升法院队伍的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 四、努力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 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是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重要保障。要把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和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互为促进,相得益彰,为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一)大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政党的精神和要求,大力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要在法院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要教育干警改进学风,着眼于做好本职工作和提高司法能力,真正做到学以致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努力形成加强学习的长效机制。 (二)广泛开展“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活动。要引导广大干警把读书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养成良好的读书习惯,丰富知识储备,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品位。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开展读书活动,成立读书兴趣小组、组织读书会等,促进读书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切实加强图书馆(阅览室)建设。要把图书馆(阅览室)建设作为建设学习型法院、提高队伍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切实抓紧抓好。要专门设立"法官书架",根据法院工作实际需要,科学配备、及时更新法律业务和其他各类图书,为广大干警工作和学习提供良好条件。 (四)抓好法院刊物和网络建设。要积极创办具有特色的法院刊物,为广大干警总结交流思想体会、工作方法和办案心得提供重要平台。要在法院内网上开设法院文化建设专栏,为广大干警加强学习、参与文化建设提供有效载体。有条件的法院,要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的合作,设立宣传人民法院工作的专栏、专题节目等,积极向社会传播和展示法院文化。 (五)加强院史(荣誉)室建设。要利用专门场所,设立院史(荣誉)室,集中展示法院发展历史、工作业绩、所获奖励和荣誉以及先进典型的优秀事迹。要组织干警特别是新进人员到院史(荣誉)室参观学习,接受思想教育,激发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要确立“法院开放日”,邀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参观访问院史(荣誉)室,加深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六)加强审判和办公场所的文化形象塑造。要按照“规模适当、庄重实用、布局规范、功能齐全”的要求,规划和建造审判庭和办公场所,努力塑造体现人民法院文化的物质环境。要重点加强立案、信访等文明窗口建设,认真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措施,努力营造尊重和方便人民群众的良好氛围。要按照“科技强院”的要求,合理配置办公设施,不断提高办公科技含量,逐步改善办公条件,积极推广电子化办公,为广大干警创造便捷、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 (七)加强法院公用区域的文化氛围烘托。要利用办公楼大厅、走廊、接待室等公用区域,精心打造“文化长廊”、“文化墙”,悬挂、张贴法律名言、廉政警句以及反映法院工作理念的文字标识和广大干警创作的反映时代精神、法官风貌的各类作品。有条件的人民法院要设立电子滚动屏(触摸屏),及时显示和宣传人民法院文化理念和文化实践活动。 (八)加强文体场所及设施建设。要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筹措资金,建立和完善文体活动场所,配置相关器材和设施,为广大干警缓解工作压力、养成良好生活情趣、保持身心健康提供良好条件。要组织成立各类文体协会、文艺团体和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健身运动和文艺活动,不断丰富广大干警文化生活。 (九)注重人文关怀和精神疏导。要建立和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干警、日常交流谈心等制度,畅通与干警的沟通渠道。要在“从严治院”的同时,坚持“从优待警”,尽可能满足干警合理需求,帮助干警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科学合理地设定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落实国家关于干部休假的规定,定期组织干警体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缓解干警身体和心理压力,培养积极乐观、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心态。有条件的法院,可以聘请专职心理师为一线法官做心理调适,从多方面为干警鼓劲减压。 五、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实际开展法院文化建设,研究制定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具体规划和措施。要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及时研究解决文化建设的工作安排、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要将文化建设纳入法院管理体系,作为评价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指标,保证文化建设目标的实现。要重视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各个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各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做好文化建设的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其他各部门和党群组织要积极落实法院文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形成职责清晰、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加强示范和指导。要总结推广各地法院文化建设的新鲜经验,树立榜样。最高人民法院适时推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在本辖区内加强法院文化示范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工作全面发展。 (四)加强经费保障。要切实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拨出专门经费用于开展文化活动、建设文体场所等,确保投入比例随经济增长逐步提高。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 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就法院文化建设答记者问 问:法院文化的内涵是什么?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什么重要意义? 答:关于法院文化的内涵,一直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在今年7月初召开的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上,王胜俊院长在讲话中对此作了明确界定:法院文化是人民法院在长期审判实践和管理活动中逐步形成的共同的价值观念、行为方式、制度规范以及相关物质表现的总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我认为,王院长关于法院文化的界定是科学的、全面的,是对法院文化内涵的精辟概括。 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党的十七大突出强调了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的极端重要性,对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司法机关,同样担负着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职责。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刻认识法院文化与整个社会主义文化共生共融的内在特性,更加自觉、更加主动地将法院文化建设纳入到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整体中,进行部署谋划和实践,坚持用社会主义文化占领法院思想阵地,团结和引领广大干警沿着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开拓前进。只有这样,才能顺应时代发展和实践要求,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公平正义观念,营造崇尚法治、遵从法律的浓厚氛围,为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化做出应有贡献。 其次,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是新的历史时期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是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必然要求。文化影响意识,意识支配行为。法院文化是理念培育、行为引导的重要载体。人民法院只有高度重视、不断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弘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积极体现人民司法的时代精神,才能更加有效地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要求,转化为广大干警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改进作风的内在觉悟和自觉行动;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局面和严峻考验,更加充分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扎实有效地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第三,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有利于提高队伍素质、实现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院队伍,是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基础和根本。在人民法院服务科学发展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下,法院队伍建设的任务更加紧迫、更加艰巨。人民法院既要坚持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又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探索新形势下队伍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毛主席讲,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战胜不了敌人的。按照毛主席讲的思路,我们可以说,没有文化的法院,是难以完成日益繁重的审判执行任务的。实践证明,法院文化具有鲜明的导向、约束、凝聚和激励功能,通过文化的力量影响干警的思想和行为,更容易被广大干警所接受,更具有渗透力和感召力。法院文化的这种独特功能和巨大效用,要求我们必须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更加有效地统一广大干警的思想和行动,凝聚广大干警的智慧和力量,为提高人民法院队伍整体素质、实现自身科学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问:当前,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初衷和目标是什么? 答: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初衷,主要基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从实践经验来看,凡是文化建设搞得好的法院,在思想政治建设、廉政作风建设、素质能力建设以及审判执行工作等方面都有较好的发展,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能够实实在在地促进法院队伍建设上层次,有利于推动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上水平;另一方面,从目前法院文化建设的实际情况来看,仍然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发展不平衡、重点不突出、与审判执行工作联系不紧密、未能形成长效机制等不足和问题,需要进一步增强工作力度,不断提高法院文化建设工作的水平。正是基于以上的考虑,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全国法院队建会上,明确将法院文化建设作为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六项建设的一项重点任务,并将今年确定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推进年”。今年7月初,最高人民法院在浙江省宁波市召开了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工作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法院文化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法院文化建设的目标,在于充分运用先进的文化力量强化价值观念、打牢思想基础、激发队伍活力、宣传法院工作、树立法院形象,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使法院文化建设成为传承司法文明的载体、展示司法形象的平台、促进司法工作的动力。 问:加强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方向和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人民法院文化建设必须要坚持正确的社会主义方向,才能保持健康、有序、科学发展。 一方面,要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法院文化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我们党适应思想文化领域的新变化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党的十七大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要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精神之魂,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法院文化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没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引领和主导,就会迷失方向、失去根本。特别是在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元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正确思想和错误思想、主流意识形态和非主流意识形态相互交织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必须站稳立场,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干警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文化需求,牢牢把握司法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动权、主导权、话语权,始终保持法院正确前进方向。要在增强说服力和感召力上下功夫,真正解决法官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引导广大法院干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始终保持法院队伍的先进性,激发法院文化的创造力。 另一方面,要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法院文化建设。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髓和灵魂,它全面系统、深刻科学地反映了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在规律性,反映和规定着社会主义法治的性质功能、宗旨使命、目标方向、价值取向和实现途径、根本保证等重大问题,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也必须指引着法院文化建设的方向,决定着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容。人民法院开展文化建设,必须全面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确保为广大干警所认同,使之成为思想准则和行为指南,引导广大干警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坚决抵制各种错误司法观念的影响,切实端正司法理念、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形象、提升司法公信,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确保用科学理论引导人、先进文化熏陶人、高尚精神鼓舞人,着力促进干警全面发展;二是坚持全员参与,强化干警的主人翁意识,动员和组织广大干警积极发挥才智为法院文化建设做贡献;三是坚持联系实际,遵循贴近审判、贴近法官、贴近基层的要求,把文化建设渗透到法院工作各个领域,务求取得实效;四是坚持继承创新,注重发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借鉴其他行业先进文化,吸收国外法治文化的有益成果,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的消极影响,以创新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探索文化建设的新内容和新载体。 问: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容包括哪些?核心内容是什么?为什么? 答: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内容主要包括:精神文化建设、行为文化建设、制度文化建设以及物质文化建设等。在精神文化建设方面,主要是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在行为文化建设方面,主要是着力培育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职业道德,着力规范法官司法行为,全面提升司法职业修养和职业形象;在制度文化建设方面,主要是建立健全法院各项制度,切实增强法院管理的文化色彩;在物质文化建设方面,主要是不断提高法院物质建设的文化含量,积极创建关爱干警的文化环境。 人民法院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是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法院精神文化体现着法院文化的精髓和灵魂,是人民法院文化的核心内容。王胜俊院长指出,法院文化建设不是简单地搞一些文体娱乐活动或者写写画画,重要的是加强法院干警的思想精神塑造,核心在于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王院长的这段话非常具有现实针对性,我深表赞同。实际上,相对于行为文化、制度文化、物质文化而言,精神文化是管全面的、管长远的,是核心,也是关键。因此,精神文化建设是法院文化建设的重点,也是难点,需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一旦抓好了将会产生深远影响。各级人民法院对此要有充分认识,必须始终将精神文化建设放在法院文化建设的首要位置。在当前形势下,加强法院精神文化建设,最关键的就是要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是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要求,根据人民法院的性质宗旨,总结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遵循法院工作的规律特点提出来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司法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法院文化的精髓。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要加强对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研究,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探求和阐释司法核心价值观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要加强对司法核心价值观的教育,紧密结合开展学习型法院建设,认真开展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和演讲、征文等活动,引导法官明辨价值追求上的是非荣辱界限,树立应有的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要加强对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将司法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干警言行之中,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确保广大干警真正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让广大人民群众能真正感受到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的作风和形象。 问:最高人民法院将采用哪些具体措施加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 答:法院文化建设是一项基础性、综合性、长期性工作,需要加强领导、长远规划、统筹考虑、科学安排,才能取得良好效果。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 一是加强规划和指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规划和指导,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自去年就开始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就法院文化建设专门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内容涉及法院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内容以及组织领导等。目前,该文件已经几易其稿,多次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即将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审定后下发全国法院(前不久,已经正式印发。编者注)。 二是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法院文化建设必须要有特定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负责。为此,我们已经明确各级法院政治部门在文化建设中的牵头抓总作用,并要求各级人民法院成立法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及时研究解决文化建设的工作规划、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等问题。 三是加强典型示范。为树立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的榜样和标杆,今年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首次“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推选出40家示范单位。实践证明,这一举措影响很大、效果很好。今后,最高人民法院将会继续坚持开展此项评选活动,陆续推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以点带面,共同推进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全面发展。 四是加强经验交流。为促使各地法院相互学习、共同提高,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适时组织召开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现场经验交流会或者工作座谈会,为全国各地法院交流文化建设经验提供有效平台。 五是加强检查与考核。任何工作都需要检查和考核,法院文化建设也不例外。最高人民法院今后将在法院文化建设的检查和考核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首先是研究如何将文化建设纳入法院管理体系,作为评价法院整体工作的重要指标;其次是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各项制度建设,保证法院文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原载《中国审判》2010年第八期) 来源:2010年8月20日人民法院报第5版 |
时间:2010-08-14 08:22:07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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