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健杰案例 |
占用、利用公路用地如何办理? |
解答:单位或个人因建设需要占用、利用公路用地的,必须经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按公路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程序办理,按照省财政厅、物价局制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占用费和赔(补)偿费。否则,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路政管理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并强制拆除。 |
时间:2010-07-25 15:09:11 点击数:0 |
上一篇: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
下一篇: 使用过期驾照 被罚!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