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7月16日 工商市字(2002)第160号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东乡县红星土地使用权拍卖中串通竞拍案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赣工商文〔2002〕16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你省东乡县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是由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举办的,属非拍卖企业举办的拍卖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条规定,此拍卖活动中的串通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