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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车过路口 一定按顺序

  疑问:李先生驾车通过十字路口由北向南等红灯时。因为是头车,李先生在绿灯亮时,第一个起步行驶到路口中心,而此时一辆由西向东的小轿车直冲他车的右侧,差一点相撞。随后双方发生争论,后经民警认定,李先生为路口内抢行,李先生不明白,自己明明是绿灯亮时进的路口,怎么会是抢行呢?

  解答:李先生提的问题,非常带有普遍性。我们首先应当确认,由西向东行驶的小轿车并没有闯红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绿灯放行时,要依次通过。依次通过指的是:按次序通过,也就是先后的次序。有两种次序,第一是路口内的次序。当车辆行驶到路口,特别是在路口等红灯的第一辆车,遇信号灯变为绿灯时,不能盲目通过,因为此时的路口内,还有上一个信号周期内进入路口而尚未完全通过路口的车辆,特别是最后一个进入路口的车辆,还没有完全驶出路口。当产生交叉时,按照依次通过的规定,应当让上一个信号放进来的车先行。第二是被放行车辆的次序,即一辆一辆按次序行驶。李先生属于在路口等红灯的第一辆车,即头车,而东西方向行驶的小轿车属绿灯信号时,最后进入路口的车,即尾车。此时,按法规依次通过的规定,李先生应让对方先行才对,而其却没有尽让行的义务,当然属于抢行。

时间:2010-07-12 11:05:48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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