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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召开律师警示教育会议 |
2010年4月25日上午,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在本所召开了律师警示教育动员及学习会议。 王广富主任首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总动员,要求全所律师紧紧围绕山西省律师警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李庄案件为警示,深入开展学习和讨论,对所存在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不断提高律师的执业道德和社会形象。并要求人人参加学习,人人有学习笔记。 会上,由李向春律师详细传达了山西省律师警示电视电话会议内容及精神,并由苏蒲霞和刘银娟律师分别宣读了山西省长治市司法局长司发[2009]57号《关于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及长司发[2010]11号《律师工作二〇一〇年工作要点》。 王广富主任在会议中还提出,本次律师警示教育会议,要深刻剖析李庄案件产生的原因,正确认识李庄案件的问题实质和危害,切实汲取李庄案件的深刻教训。统一思想认识,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一名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并向本所全体人员发出倡议,要求每个人员都要做到“学习,学习,再学习;认真,认真,再认真;努力,努力,再努力;坚持,坚持,再坚持;提高,提高,再提高;完美,完美,再完美。” 会上本所还设立了领导组,由王广富主任任组长,马小元律师任副组长,组员为本所全体人员。 会后,部分人员一起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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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4-25 17:04:57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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