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网首页 » 文章中心 » 健杰动态 |
本所开展业务学习座谈会 |
为秉持职业道德,做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以及更好的开展法律服务,2010年3月20日上午,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工作人员在主任王广富律师的主持下召开了业务学习座谈会。 本所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业务学习放在首位。在本次座谈会上,对所承办的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了讨论,每位律师集思广益,探求最佳代理或辩护角度,努力做到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王广富律师并向全体律师做出要求:在案件结束整理卷宗归档时,必须做到“四全”,即代理意见(辩护词、法律意见书)全、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全、办案小结全、卷宗目录全。 此次学习座谈会既提升了本所律师的法学理论修养和业务技能,也促进了大家之间的业务交流。
|
时间:2010-03-20 16:45:17 点击数:0 |
上一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刑执行问题的若干规定
下一篇: 各地区机动车号牌代号
|
【打印】【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