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文 号:法办[2003]65号
发布日期:2003-4-14
执行日期:2003-4-14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根据你院“关于执行死刑命令盖院印问题”的电话请示,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1999年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65》规定,执行死刑命令的院印应在院长签名以下,压盖在日期之上,但不得压盖院长签名。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