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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第五号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16日选举王胜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简历 王胜俊,男,汉族,1946年10月生,安徽宿州人,197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8年9月参加工作,合肥师范学院历史系毕业,大学学历。 现任中共中央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 1964-1968年 合肥师范学院历史系学习 1968-1968年 留校待分配 1968-1983年 安徽省六安县木厂铺农场职工,县革委会办事组秘书、党的核心小组成员,县委办公室副主任,苏家埠区委副书记,六安地委宣传部宣传科干事、科长 1983-1984年 安徽省六安地委副书记(1983.12兼六安县委书记) 1984-1985年 安徽省委常委、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其间:1985年3月-7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85-1992年 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1988.02)、党委书记(1988.11) 1992-1993年 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其间:1992年9月-11月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1993-1998年 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 1998-2005年 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 2005-2008年 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2008-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秘书长,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中共十五大当选为中央纪委委员,第十六届、十七届中央委员。 |
时间:2010-03-07 16:28:25 点击数: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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