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复字[2007]7号)
发布部门:公安部 (中央法规)
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4日
实施日期:2007年12月14日
天津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公民申请个人集会游行示威如何处置的请示》(津公治[2007]6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的集会游行示威,是指公民表达共同意愿的活动。公民申请个人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公安机关依法不予受理。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