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 行他字[2002]第6号
[发布日期] 2002-08-02
[生效日期] 2002-08-02
[效力状况] 有效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2]闽行他字第2号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溯及力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行政机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实施之后即1990年10月1日以后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的计算应当适用本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