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 SHAN XI JIAN JIE LAWYER LFFICE 山西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事务所,长治律师,山西律师,太原律师,北京律师,法务咨询,法务代理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山西健杰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的决定
  【发布单位】黑龙江省
  【发布文号】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号
  【发布日期】2008-04-17
  【生效日期】2008-05-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08年4月17日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2008年4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号公布 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废止〈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的议案》,决定废止《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规定》。本决定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时间:2010-01-18 09:48:09   点击数:0    
打印】【关闭
  • 北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B座(德宝饭店对面)电话:010-88358429
  • 太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西街2号万水澜庭(省高院对面) 电话:0351-6568666
  • 长治地址:山西省长治市西大街58号电话:0355-2180808
  • 24小时法律服务急救电话:0355-2030110
  • 24小时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55-2030148
  • 邮 箱:zgsxjjls@126.com传真:0355-2032928